關於離職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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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女友工作約一年

因為原本工作壓力太大 且工時太長

所以在最近提出離職

預計在用半個月做交接做離開

但是因為身上背了好幾個案子

老闆不給走 然後一直強求要做完事情才能走 大約11月底

但是跟新公司說 11月中報到 該怎麼辦呢?


其實離職信中已經有明確表達 保留交接的時間 以及必須離開的時間


但是老闆又派出老闆娘柔性攻勢 說什麼以和為貴 把事情做完整去下一家比較好

讓小弟女友不知如何好

請問一下 就是直接搬出勞基法跟老闆說明就好嗎?

如果老闆又刻意迴避 不安排人員交接該怎麼辦?

感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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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14-10-24
依勞基法阿 時間到就是走人 沒做完關我屁事?
Ivy avatarIvy2014-10-29
不安排人員交接是你的問題嗎?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10-29
給妳保障又心軟,怪誰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10-31
都跟新工作約定報到了,以和為貴是老東家該放手吧?
Yedda avatarYedda2014-11-01
跟老闆娘溝通說 新工作11月中報到 且會把交接事項列清楚
Hedy avatarHedy2014-11-05
或是 因家裡有事情只能做到11月中 請老闆娘體諒
Damian avatarDamian2014-11-08
你女朋友不硬起來連11月底都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