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事先告知扣用餐時數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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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打工時間是中午12點到下午3:30
有時候客人比較多會到5點才下班 視情況而定

那時老闆問我都幾點吃完飯才過來
我回答十點多
他:[不然以後就跟其他員工一起吃]
一開始我拒絕了
後來他又表示反正下午有空閒 可吃個飯沒關係
後來我也答應了

但領薪水時他卻說每天要扣0.15小時用餐時間
也表示其實沒有扣很多

雖然我知道這樣沒有扣很多
但一個月下來也被扣4百多
重點是他也沒事前告知要扣時間

想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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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5-07-28
休息時間不計薪 合法吧?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8-02
連續工作四小時才一定要給休息時間
Freda avatarFreda2015-08-03
沒很多還扣
Andy avatarAndy2015-08-07
其實休息時間不計薪的非常多
Freda avatarFreda2015-08-09
那你為何不吃完飯再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08-13
樓上 他不就講吃完飯了...結果被雇主要求一起吃還扣薪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08-17
我的意思是,之後還是要堅持自己吃完再來。不然平白無故少
領幾百元。主管要他跟大家一起吃飯,並無好意,只是當作扣他
錢的理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