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出走後,捏造家庭暴力,可以依此理由判決離婚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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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enobia
at 2011-08-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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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家裡開電腦維修。結婚13年.已有2個子女,男13與女10歲,母親教我將賺來的錢全部交給她。而且她也在載孩子上學後(下課我去接),到服飾百貨專櫃上班,只是薪水根本不夠用在她的身上。理由:穿給客人看,生意才會好。老婆個性強勢、主觀、很會花錢而且是習慣。喜歡外食,不吃家裡的三餐,穿得時髦新潮,逛百貨,買高檔貨,名牌包包,很虛華奓侈。衣服每天換洗一個月不會重覆。時髦的鞋子10多双。有新款的就會再買。不新潮就丟掉。我的父母親看在眼裡也不敢說,因為她從小就是這樣(家裡王,我最大),全家的人都要聽她的。連娘家父母親也無法干涉。為家庭和諧只有忍受。心想這是上輩子欠她的。只有她凶我,逆來順受,一切順從她。最近生意不好做,收入減少,入不敷出,不夠花用就臭臉,逐漸晚歸,存款用光就離家。我的父母親在外面開工廠20多年,送貨時會順便買菜、及柴油鹽米等..日用品回來。父母親工廠回來,會吃晚餐、洗澡,然後再去工廠睡。房子是父母親的名下,修繕,維護,打理..稅金是父母支付。老婆無故離家一個月後,昨天突然接到老婆寄來存證信函,稱:因反複遭受家庭暴力,為自身安全,並非不願履行同居義務,限文到後7日內誠意回應,否則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老婆經查是回娘家。上班照常。娘家父母親無法管。我很懷疑,老婆身邊是不是有高人指點,為什麼會這樣?我該怎麼辦?
已更新項目:
感謝JAY--陳化義律師助理。 冬季 。如果可以。法學達人。講話要看天,才會出頭天。的意見及回答。
老婆急著要離婚,早就有準備,很可能有小三,我很不服氣,人財兩失。是不是可以用兒子名義告她遺棄。
2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法律工作者..........冬季.........因為她離婚要一個小孩的監護權(女10歲),我不想給她。所以要跟她談孩子撫養.教育費可能很難。
3 個已更新項目:
感謝各位先知寶貴的意見,老婆的哥哥是警務人員,所以對於相關的應對比我還清楚,我猜測存證信函是舅子從旁幫忙,老婆趁我白天不在自行拿取了戶口名簿把自己戶口遷出,目前我已回函,內容簡短:與事實不合,請儘速履行同居義務。並向市公所申請調解,內容也是簡短註明她的離家日期及請求履行同居義務,但調解時她應該只想談離婚,娘家只有岳父明理,他老人家對我說,離婚不是兩年輕人說離就離,要他說了才算,但老婆個性並不受親生父母管教,所以我心想機會渺茫。調解時可能她還是一直堅持離婚,若如此發展可否提供意見該如準備及應對,兩個小孩我寧可獨自撫養,不希望有如此偏差母親擔誤他們
4 個已更新項目:
兒子女兒都看過存證信函內容直呼誇張,兒子較大(開學上國一)已表明不接受這樣的媽媽,但女兒較小(開學上小四)雖懂得媽媽的不對,但心中還是有稍許割捨不下
5 個已更新項目:
老婆底薪一萬二,獎金制,每月總合都差不多領二萬初頭,但他買衣只買專櫃貨不買低攤,A LA SHA 、COCO化妝品用SKII、Anna Sui、鞋子穿BESO、香水用CHANEL、手鍊TIFFANY、兩個最貴的LV包包九萬多,鑽戒,一張二十五萬的附卡(七月底已停用)指甲彩繪、髮型、、還有身上刺青,理所當然存款是0,不知這些是否有幫助,娘家岳父是公車司機已退休,目前靠退休金花用,舅子去年已離婚(小三)住外,並沒有金錢支援岳父,所以老婆在親族支援應該是沒辦法。
6 個已更新項目:
我經濟負擔全部家用及兩個小孩都是沒問題的(這樣的老婆我都負擔了十三年了),我是家中獨子,但經濟是獨立的。父親一生勤儉,有不動產房、土地、動產等,親族支援應可優於女方,承如大大所言,我確實再修補自身各方面,兩個小孩才是我的積蓄,對於她已經有點釋懷了,只是昔日用心對待之人,如今...深感痛心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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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11-08-12T15:33
1..這種女人棄之也罷
2..你得回寄一份存證信函給她.
內容 : 把事實 (如提問內容情事)具體寫清楚.並限期七日請她回來履
行同居義務.及盡為人母責任.若再顛倒是非.你即提告並訴請

離婚
3..你得先學著如何保護自己ㄉ權益.如此妻子將是你痛苦ㄉ深淵.
如此母親.會是孩子最壞ㄉ示範.最長遠ㄉ負面影響..望你以完整
家庭.孩子心靈健康成長為優先考慮.莫再做無謂ㄉ留戀..

4..懇請三思..祝你一切順心

2011-08-15 23:04:58 補充:
1.看來.您想求一口氣而已吧?
2.她急.您就慢慢來!
3.冬季還是建議您寄存証信函請她回來履行同居義務(雖然只是
告知.但日後若有訴訟問題.可提證作為遺棄ㄉ事實.好用ㄉ很)
4.爭千秋吧!
她死要錢.你就讓她付出金錢作為離婚代價.跟她談孩子撫養費.
教育費....(記得講話別過於情緒化.避免有恐嚇之嫌話語.言詞產生)
2011-08-15 23:16:15 補充:
5.您尚未有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之定位打算.故能給您ㄉ
不外乎是建議罷!敬請靜心斟酌.定位才好行事
6.其實這樣ㄉ女人.棄之不惜啊!她要離開.您就讓她走遠點.
報復她有很多方法..讓你自己過ㄉ比她好.使她後悔莫急.
她無此無情無義待你.捨得丟下親兒.日後孩子不認她.她將
遺憾終生.遺憾最使人痛苦.我相信她不會過的比你好.你就
放手吧!讓她走.你會得到自由ㄉ.相信這樣ㄉ女人離開之後
.你ㄉ生命會變的更美好
2011-08-15 23:26:41 補充:
7.因為不甘心放手...青春漸漸逝去.
心靈漸漸沒了愛.就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莫等到猛然驚醒時.最後悔.最不甘願ㄉ竟是..
自己為何要花這麼多ㄉ時間跟她耗..
8.不論您做了什麼決定.我們都為您加油且祝您順心
9.有問題.可再續問..
2011-08-16 11:12:04 補充:
1..那我淂慎重建議您.暫不以訴訟離婚為主.。先發存證信函予她
(需先留底.是她不回來.並非有其他事因.可依解答初次所建議之
完整內容為主)
2..您得先把自己經濟...各方面狀況先修補好..
3..如此建議是因.實務上判決監護權.除法條(那是死ㄉ.給學法律ㄉ
人看ㄉ書)之外.仍有下述之考量:
一..女兒幼小者.易判給同性別之母親監護
二..本身經濟基礎:法官所看依據.並不一定要很有錢.端看工作性質
及穩定性
2011-08-16 11:19:05 補充:
三..支援系統:父或母家族善.惡之屬性??即受支援ㄉ可能性與支
持度(也就是哪一方較易得到親人ㄉ支援)
四..多收集一些對她不利ㄉ情事..證據..
五..離婚主因ㄉㄧ方(如外遇..家暴..)不易取得監護權.且須賠償受害
之一方.並應支付孩子撫養費及教育費...等等..
2011-08-16 11:25:24 補充:
六..女兒還小.(您也不願給) 您又幾乎已山窮水盡 (被她敗光了 )
我不知她(妻子)各方面狀況.只能以此告知.請您謹慎處理.
打官司..一急就易難有客觀ㄉ表現與勝算..
七..勝兵之戰:在於先求勝而後求戰
敗兵之戰:在於先求戰而後求勝
※祝您一切順心
2011-08-16 12:39:43 補充:
1..您想離婚??還是想挽回???
2..您可把想法說予岳父知.請求協助與諒解.並告知:日後
她女兒想回來.你會接受....為人父應知自己女兒.是什麼
德性..也必不願女兒鬧離婚(除非為父者不講理或女婿很
差勁)先動之以情..請求岳父成全.幫忙.支持.
3..真ㄉ是該放棄就放棄吧!!重新開始振作生活比較重要吧!!!
2011-08-16 13:56:04 補充:
PS..那就準備好對你有利ㄉㄧ切事證吧!!
有問題再問ㄌ...加油.........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1-08-12T15:13
父母可以無故不讓子女上學嗎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1-08-16T16:21
這里很不錯aaashops。com老婆很喜歡
匄亳兿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1-08-13T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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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1-08-14T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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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1-08-14T22:11
存證信函只是告知.並無法律效用.但是你本身是要任真理性思考這段婚姻未來是否能走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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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請求判決離婚。
民法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
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
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解釋說明: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依民
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的規定,可向法院聲請裁判離婚。
民法親屬編規定,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者,構成離婚之事由。所以配偶離家出走,行蹤不明,是否構
成惡意遺棄,實務上通常須先提起「履行同居」之訴,等法院
判決確定後,對方仍無音訊,再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為理由提起離婚之訴。
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一方得請求離
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若有未成年子女,而監護權與扶養費等沒有共識而不能協調的
話,可以一併提請法院仲裁,法院會先經家事協商程序調解,
調解不成時即會由法官審酌相關資料與參酌相關法定要件依法
裁決,法院的裁判具有強制公權力。
經法院判決離婚,以法院裁判書與確定證明書(其確定日期即
為離婚生效日期),持此裁判書和確定證明書和身分證、戶口
名簿和印章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1-08-16T02:29
她吃你吃夠夠內
大概覺得你太好欺負了
你一毛錢都不要給他
同樣身為女人 真的覺得丟臉!!
前面幾位說的好
說出實話
雖然知道你現在一定很難過
不過下一個一定會更好

我甚至覺得 她跟你離婚後 夢醒了 還會回來求你= =
那時候別為了 小孩需要自己的媽媽 又笨笨的原諒他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1-08-14T22:58
不論刑事或是民事,都一定要有證據,
不是當事人說了就算。
但個人建言,這種女人還是不要也罷,因為到最後
倒楣的是自己。
所以,放手再去尋求第二春。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1-08-14T04:57
放心啦~他要以家暴來離婚的話也要有相當的證據,何況以你說的狀況即使他回頭了~對你也不ㄧ定是好事~畢竟他只是要錢!小弟是建議這七天的時間內你審慎的考量你的家庭生活,以及你跟他之間的關係!是不是要繼續這樣下去!還是離婚對你們兩個都是好的!
2011-08-16 10:26:53 補充:
離婚跟監護權是兩回事吧!一般來說即使你們上法院了~離婚跟小孩的監護權大多分開的!至於扶養費的部份,基本上也由不得他不付錢,因為父母對小孩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父母親離婚而消滅~
2011-08-16 13:51:36 補充:
心痛之餘,也是要好好用心的處裡好這件事情~不然的話後面會遺留不少問題!加油!

有關煙品健康捐??急!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1-08-12T00:00
如題!.我之前有補助過!還要去辦!健保局怎說只到6月底!不能辦ㄌ!健保跟勞保..國保有聯帯關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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