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 我是做醫療業務的小妹
要不是南部工作難找
要不是我同事提離職,我才得以機會得到這份工作
已經去新公司報到的他
收到公司這份文件
http://i.imgur.com/VEM2ayG.jpg
鉛筆的地方,要他簽名寄回
這份文件,沒有問題嗎?!
空白的地方什麼都沒寫,要人簽
而且有些款項都已經收回居然還在追簽收單
說那些單據沒簽回,就不算離職完成,不給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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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真的不懂,似乎非常多公司都是業務在送貨寄單收款,這就算了
雖然我真的覺得很浪費時間,多拿來跑業務不是比較好,送貨這些就飽了
可是,為什麼連用貨運寄送的貨,還要求簽收單要回來啊!!!!
那到底幹嘛要用寄的!!! 就是因為去不了阿,貨運簽單不就算簽收單了嗎?!真有事...
難道是我認知不同嗎?!
有種,誤上賊船就算了,怎麼要跳船還非常困難!!!
(我大概是為了將來要走時,先搞清怎麼不被吃悶虧,先提出來詢問板上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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