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原因該怎麼說?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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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1歲就業已經很長的一段時間這份工作是行政總務作了1年4個月,在上一份是業助~主要想轉職的原因1.不喜歡總務的工作內容,還有主管態度(人很好,但個性很弱,面對其它部門的要求都不會說不,以至於工作量就會跑到我們身上)2.今年10月要結婚了,要搬到別的地方,想找交通比較方便的公司如果問離職原因,這2點都很難說1.不喜歡總務還可以待到1年多?而且每個工作都有要適應的地方?~我怕他會這麼覺得2.怕公司不會想要快要結婚的人~請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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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na avatarZanna2015-03-15
感覺你說的離職理由都不是很好,可以講點正面的理由,你上述理由偏負面,可能會顯得你抗壓性不足,而且你講的是你前家公司的批評,你所講的這裡由比較好,2.今年10月要結婚了,要搬到別的地方,想找交通比較方便的公司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03-13
我是寫新工作離家比較近!或者是說已找到工作!
Oscar avatarOscar2015-03-15
你離職原因只有新職人事部有興趣知道,你可以寫合約完畢,至於你現在老闆就寫私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