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年資一年半
去年已經提過兩次離職 最後一次大概十月左右
去年已經明確表達 想離職 請老闆找人
但也沒下文 距今也超過三十天勞基法規定
個人已經有規劃可以隨時離職
那接下來 如果明確表達說 除了交接以外工作 其他業務不參與
理法上是否有疑慮 或者滿足甚麼條件可以走人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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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已經提過兩次離職 最後一次大概十月左右
去年已經明確表達 想離職 請老闆找人
但也沒下文 距今也超過三十天勞基法規定
個人已經有規劃可以隨時離職
那接下來 如果明確表達說 除了交接以外工作 其他業務不參與
理法上是否有疑慮 或者滿足甚麼條件可以走人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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