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工作於2/15交接後離開 (僅口頭交接)
2/16前公司亦將我退勞健保
今日收到存證信函,表示有零用金交接不清,請款單不齊
(皆有當面點交清楚交接)
要我再至公司處理,不然要依刑法337、342告發
想詢問板上大大如何應對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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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於2/15交接後離開 (僅口頭交接)
2/16前公司亦將我退勞健保
今日收到存證信函,表示有零用金交接不清,請款單不齊
(皆有當面點交清楚交接)
要我再至公司處理,不然要依刑法337、342告發
想詢問板上大大如何應對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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