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10正式提出了辭呈(3/9有口頭告知)
總工作時間未達兩個月
總公司人資的回應是離職須提早三天(說是內部作業時間)
但我實在不想留下來繼續工作
於是人資告知可以先寫辭呈,
辭呈上的離職日壓在3/12,
3/11~12則是已請了事假,不會進公司
完成了相關程序,退還本月未工作天的薪資、及健保費,
今日下班走之前主管說我負責的工作(查核)尚未完成,
要我明天早上再過去一趟,
他檢查過後如果還須修改,
我必須完成才可以離開,
回覆是查核工作當初就已分配好,
自己的部分就須自己完成,無法假手他人
因為已經都退還相關預付的薪水及相關費用,
明天3/11我若沒有回去協助完成工作,會有甚麼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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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作時間未達兩個月
總公司人資的回應是離職須提早三天(說是內部作業時間)
但我實在不想留下來繼續工作
於是人資告知可以先寫辭呈,
辭呈上的離職日壓在3/12,
3/11~12則是已請了事假,不會進公司
完成了相關程序,退還本月未工作天的薪資、及健保費,
今日下班走之前主管說我負責的工作(查核)尚未完成,
要我明天早上再過去一趟,
他檢查過後如果還須修改,
我必須完成才可以離開,
回覆是查核工作當初就已分配好,
自己的部分就須自己完成,無法假手他人
因為已經都退還相關預付的薪水及相關費用,
明天3/11我若沒有回去協助完成工作,會有甚麼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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