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晚安
目前已收到錄取通知
但新公司希望我3/20就報到上班
我是今日3/6告知的
我的工作時間是一年以上~未滿三年
照勞基法來看我是要20天前告知
所以等於3/6~3/20差不多只有14天的告知時間
這樣是違反了勞基法? 會遭到什麼處罰?
因為26條規定 資方不得以任何名義來扣薪資
那如果資方真的要已我未滿20天告知的理由來壓我的話 他們會採取什麼行動?
我爬過文也google過 對於提前離開的回答好像不多
有人說20天是勞基法規定最長的日子 不可多於20天
如果要走可以20天內就可走
就算公司要告你 也只能拿出你確實造成業務上的損失證明才能告你
現在不知道公司會採取怎樣行動...
拜託請大家給予意見 謝謝!
簡單來說就是請問大家 20天內未告知有無違法 違法的話會受什麼處罰
拜託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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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收到錄取通知
但新公司希望我3/20就報到上班
我是今日3/6告知的
我的工作時間是一年以上~未滿三年
照勞基法來看我是要20天前告知
所以等於3/6~3/20差不多只有14天的告知時間
這樣是違反了勞基法? 會遭到什麼處罰?
因為26條規定 資方不得以任何名義來扣薪資
那如果資方真的要已我未滿20天告知的理由來壓我的話 他們會採取什麼行動?
我爬過文也google過 對於提前離開的回答好像不多
有人說20天是勞基法規定最長的日子 不可多於20天
如果要走可以20天內就可走
就算公司要告你 也只能拿出你確實造成業務上的損失證明才能告你
現在不知道公司會採取怎樣行動...
拜託請大家給予意見 謝謝!
簡單來說就是請問大家 20天內未告知有無違法 違法的話會受什麼處罰
拜託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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