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薪資還要倒貼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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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跑去公司辦離職在今年的1/20因為腳受傷我辦了病假到3/14(有醫生證明)但因為想多加休息,但不好意思在請病假下去所以只好在今天去辦理離職在2月份我雖然一整月都請了病假但薪水還有領到14000不過今天去辦理離職,公司卻跟我說3/1~3/14我的薪水要扣勞健保加上我們工作未滿一年有先請特休也會在離職時扣錢結果我居然要在倒貼2756元領不到薪水、被扣完就算了我還要倒貼,算一算我請半個月至少還有六、七千可以給公司扣啊!想問....如果我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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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tha avatarAgatha2012-03-21
如果要移除請來信告知,我要刪除!1)1/20因為腳受傷這是職災?或不是?2)勞工請假規則規定病假須給半薪,所以2月未上班仍領到140003)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未住院病假一年上限是30天,共請55天=30病假+14天事假+特休或補休?4)勞基法規定任職滿一年後享有7天特休(有些公司不以天數算,以56小時算)因你未做滿一年,一年內離職是必須扣回去的,這種特休叫【預給制】是給新進員工方便,算是一種福利,現在扣回去的是你本來就沒有的特休(看你休掉幾天?就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