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需要在家安胎,可以先向公司請產假嗎? - 醫生Ingrid · 2010-09-1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妹妹現已懷孕32週,但因落紅及破水醫生建議須在家安胎,此時向公司提出產假會准嗎?有規定相關法令嗎?已更新項目:現在是在醫院安胎,情況如好轉,醫生建議回家安胎至生產醫生All CommentsCatherine2010-09-14你好:有關於安胎假之規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下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註: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第4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 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註:安胎假:只要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其治療或休養期間 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兩年內最長可請一年。 不限制區域等級醫院及診所才能開立安胎假證明,也不限科別醫師。2010-09-1310:59:07補充:關於勞基法之產假規定:勞基法第50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一)產假: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Poppy2010-09-15可以請"安胎假"喔安胎假在今年五月被納入勞基法規定中~最多可以請到一年如果今年度都沒請過住院病假的話前30天可合併住院病假~是有半薪可領的喔只要請醫師開立需住院安胎(如果請住院的安胎病假的話)或不宜上班的醫師證明等等~就可以請安胎假了!等到差不多要生了~再請產假就可以了降就不會占用到生產後休養的時間囉Dorothy2010-09-17落紅及破水一般醫生應該會強迫住院安胎才是怎麼會在家安胎呢因為破水後寶寶會有感染的可能性勞保有規定8週的產假Charlie2010-09-13您好,請醫生開立証明(填寫因落紅及破水醫生建議須在家安胎),照理公司會准假的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請參考~Related Posts腰椎受傷,神經受損,右腳萎縮,保險公司不理賠腰椎受傷,神經受損,保險公司不理賠臗關節手術後注意事項!!小朋友在學校發生意外懷孕了為啥結婚還要對八字?不合就不生嗎?爲啥都要聽大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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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安胎假之規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下列規定
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
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
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註: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第4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
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註:安胎假:只要經醫師診斷,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其治療或休養期間
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兩年內最長可請一年。
不限制區域等級醫院及診所才能開立安胎假證明,也不限科別醫師。
2010-09-1310:59:07補充:
關於勞基法之產假規定:
勞基法第50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一)產假: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
安胎假在今年五月被納入勞基法規定中~
最多可以請到一年
如果今年度都沒請過住院病假的話
前30天可合併住院病假~是有半薪可領的喔
只要請醫師開立需住院安胎(如果請住院的安胎病假的話)或不宜上班的醫師證明等等~就可以請安胎假了!
等到差不多要生了~再請產假就可以了
降就不會占用到生產後休養的時間囉
因為破水後寶寶會有感染的可能性
勞保有規定8週的產假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