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線上活動 車馬費800元 - 面試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7-10-19T21:52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實驗、問卷、座談會、訪談舉辦資訊》
(以下四項應全數填妥)

訪問日期:
11/1~11/14填寫兩周線上活動
11/20匯款車馬費

條件:
13-15歲,身分是:國中生
16-18歲,身分是:普通高中生,或高職生,不接受五專
19-22歲,身分是:一般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不接受其他

性別:男女皆可

居住地:住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

車馬費匯入指定帳號,需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及銀行帳戶
填寫線上問卷需用桌上型電腦或筆電填寫,無法使用手機填寫

車馬費:800元

完成後匯入帳戶-可以是郵局

報名網站:https://goo.gl/forms/iZ6d1zOV1oqG4Mn63

受訪者Q&A:https://lightintw.wixsite.com/official
FB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lightin.taiwan
FB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974330729306805/

《舉辦單位相關資料》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
統一編號:54361016
單位名稱:宏安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168號5樓

《聯絡資訊》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
  聯絡人姓氏︰張小姐
Email/電話︰[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否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40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通知
截止時間:額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Tags: 面試

All Comments

國立故宮「朗世寧到此藝遊」特展工讀生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7-10-19T21:28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 ...

廣告徵求在台北工作的高雄人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7-10-19T21:15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 ...

松菸展覽貴賓之夜服務人員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7-10-19T20:27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 ...

台灣大學景觀所徵fMRI實驗受測者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17-10-19T20:27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 ...

百貨專櫃工讀人員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7-10-19T20:24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