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權益法改為權益法之會計處理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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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n0417 (超級感動的短片)》之銘言:
: ※ 引述《shin0417 (超級感動的短片)》之銘言:
: : 請問:在IFRS#9暫緩實施下,當非權益法改權益法是否採追溯調整?
: : ^^^^^^^^^^^^^^^^^^^^^^^^^^^^^^^^
: 當第一批重分類後,是否要將有關第一批的:認列損益
: 收到股利,差額攤銷採追溯調整呢?
: 關於這會計處理很困擾,請了解的人指點迷津,謝謝!


補習班老師上課是說IFRS一律不追朔
(蕭靖、郝強兩位老師皆有提到)

應該是依照IAS 28


依照老師的說明 有跟朋友討論94年關務三等 有關權益法題目的新做法


題目

台中公司於 92 年 1 月 3 日以$800,000 購入永昌公司 10 %之普通股股票作為投資,並
將之歸類為被供出售證券。購入當時永昌公司之帳面淨值為$5,000,000,經分析發現,投
資成本與股權淨值之差額半數由於永昌公司土地低估,半數由於折舊性資產低估所導致,
此折舊性資產估計剩餘耐用年限為 10 年。94 年 1 月 3 日台中公司再以$1,280,000購入
永昌公司 20 %之普通股股票作為長期投資,台中公司自此對永昌公司之經營決策有重大之
影響力,投資之會計處理改採權益法,並追溯調整。94 年初,永昌公司之帳面淨值為
^^^^^^^^^^ 改成不追朔
$5,400,000,經分析發現,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之差額半數由於永昌公司土地低估,半數
由於折舊性資產低估所導致,此折舊性資產估計剩餘耐用年限為 8 年。台中公司持有永昌
公司股票之市價在 92 年底為$850,000;93 年底為$890,000;94 年底為$2,150,000。
永昌公司 92 年度之淨利為$300,000,當年未發放股利。93 年度之淨利為$500,000,當年 5 月初宣告並支付股利$400,000;94 年度之淨
利為$500,000,當年 5 月初宣告並支付股利$200,000。
試作:作台中公司 92 至 94 年各年投資相關之分錄。

擬答

92/1/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800,000
現金 800,000

92/12/3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50,000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50,000

93/5/1
現金 40,000
股利收入 30,0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000

93/12/3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50,000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50,000


-------------------94年購入第二批之前分錄相同--------------------

94/1/3
購入第二批
長投 1280,000
現金 1280,000

重分類第一批
長投 640,000*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150,000
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00,0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890,000

*1280,000→20%,10%=640,000

94/5/1
收到股利
現金 60,000
長投 60,000

94/12/31
認列損益
長投 150,000
投資收益 150,000

差額攤銷
投收 18,750
長投 18,750

FV:1,280,000+640,000=1920,000
BV:5,400,000*0.3=1620,000
300,000/2*1/8=18,750



以上擬答或做法上 若有錯誤 再麻煩版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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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2-06-24
推!!!
Donna avatarDonna2012-06-28
謝謝你~而且又舉了例子讓我更加確定觀念的釐清.
Elma avatarElma2012-07-03
93/5/1認列股利收入是不是舊的作法?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7-05
怎不是40000都為股利收入呢?
Faithe avatarFaithe2012-07-09
因為92度的淨利只有300,000卻宣告發放了400,000的股利
Ula avatarUla2012-07-10
其中有100,000是清算股利 持股比例10% 股利收入認30,000
Gary avatarGary2012-07-14
原來如此,了解!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