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面試台中某家小公司會計兼行政
工作內容:會計+主管助理+客服------等等
老闆娘拿出公司規定跟福利清單說明公司制度與福利
老闆娘:我們原本是隔周休,但是現在人手夠,所以只要禮拜六輪值一天就好
我:那以後人手不夠的時候就會是隔周休,周六上整天囉??
老闆娘:對!!如果人手不夠或公司很忙,本來就要以公司為主,週六多輪幾次
不是不可能.一間正在發展業務又好的公司本來制度就會不固定
隨時要調整~~
我:喔!!
老闆娘繼續講解試用期薪資結構:起薪19000+全勤1000+津貼2000=22000
還有業績獎金依每個月業績而定,試用期過後試表現再調-----等等
最後老闆娘強調說:
我們的福利絕對優於勞基法
我馬上就直覺問了一項福利清單上沒列的項目
我:那有加班費嗎??
老闆娘:
我們沒有加班費這種東西,是採責任制!!而且光薪水+業績獎金都可以讓員工都拿
30k,你若要算加班費都還沒業績獎金賺得多!!所以根本不用加班費
我:這樣喔!!
此時我才發現我的白目已經讓我原本就不高的錄取機會瞬間降為0~~T__T
(雖然我本來就不是很想進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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