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時需填這種聲明書的公司值得去嗎?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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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面試兩家傳產公司都要求填聲明書
內容大概是

是否懷孕(懷孕幾週)
是否有憂鬱症病史
是否有精神官能症病史

我可以理解人資單位的考量
但這些都觸及就業歧視
雖然尚未通知是否錄取
想先來問問大家看法
家人是說看起來未來對孕婦不會太友善…

這兩家不約而同都規定穿制服上班
(全公司人員,不分產線或內外勤)
對於下半身的服裝要求繁多
(短褲裙子之類的)
供中餐及晚餐
(沒有不好但不知道能不能叫飲料哈哈哈哈)
面試官都可能是第二代
(其中一家絕對是,因為姓氏特別)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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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21-02-25
如果沒有急迫的經濟壓力,我會再找
Freda avatarFreda2021-02-27
拍下來給勞動局
Oscar avatarOscar2021-02-28
填的時候我旁邊都有人,不然頗想拍
Ingrid avatarIngrid2021-03-05
基本上這樣子的調查就是歧視,但是如果妳很需要這份薪
資的話,那就勉強去,只不過,我認為天下的公司這麼多
,通勤遠一點應該有更好的公司。@@。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1-03-06
謝謝大家給我意見,我決定不糾結這家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