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離職但被要求提遷離開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我男友在公司任職了11年當了10年課階主管
今年年中因組織規劃異動部門合併,上面又多了一個小主管
但這小主管跟我男友不對盤,處處找事或抹黑我男友
本來有想說再這樣做到明年過完年就不做了,但是昨天又找碴,
我們覺得不需要再這樣受氣,昨天就直接提離職
按照勞動基準法工作3年以上,於30日前預告之
所以離職日為明年1/5,所以我男友應享有16天的特休,若不休完應給予折現
但是今天下班前那位小主管發mail通知我男友以年度來計算做到12/29
我們覺得太過分,所以打電話直接跟他說預計1/5離職並發mail cc給上頭老闆及人事
結果他又回mail說就到年底,明日他會跟人資說到12/29

今天下班回來,我男友給我看mail,我整個拳頭都硬了
我男友在公司付出10年唉,連他應該得到的特休假都不想給,真的太欺負人!
已爬過板上相關文章,似乎已符合非自願離職,公司mail都已截圖備份

明天上班也不想跟她吵,一切按照法規走,

請問我要透過哪裡哪種方式申訴最有效?

還請板上各位有經驗的幫忙協助!

「依第十二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第15條規定勞工必須依勞基法向雇主預告離職日期,

所以依照規定終止契約,當然是到離職日才算依規定,

你認為雇主要求勞工提早走人是依照第15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嗎?

既然如此當然就違反第18條第1項,

故此部份勞工是可以要求資遣費與預告工資的,

因為這樣就變成非自願離職。


--

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7-12-09
提早離職就是要求非自願離職+資遣費+謀職假這些的呀
Mary avatarMary2017-12-11
這種應該是人資說了算 明天跟人資確認好在談吧
如果公司該給的都給你 你也沒有申訴的事由
Queena avatarQueena2017-12-15
所以公司若不同意給予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才能走到申訴
,是嗎?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12-18
自提離職,公司不用給資遣費,也不用給非自願離職單喔。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12-19
當然謀職假也不會有。
Erin avatarErin2017-12-23
要你提早走 只要補給你12/30-1/5的工資就不算資遣
Cara avatarCara2017-12-26
但是我不同意提前就屬非自願離職吧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12-30
不是喔 aeiou6630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1-02
你要非自願或忍一口氣 都可
Una avatarUna2018-01-04
不過差那幾天有必要這麼計較嗎?
Lucy avatarLucy2018-01-06
而且整體來說還是算自願離職的 只是時間喬不攏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1-08
可笑的無知阿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1-09
先打電話給勞工局或直接到勞工局詢問。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1-14
我用預告離職 提前去GOOGLE怎麼都跟上面說的不一樣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1-16
加特休差了一個月的薪水吧,提出辭呈的時候怎麼沒有先想
這問題?離職日要算上加特休的時間才對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1-19
請問樓上 離職預告要至少一個月 假設我有15天特休 離職日
應該訂一個半月後還是一個月就好?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01-19
1個月 兩者不衝突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1-21
被要求提前如果員工不同意就算非自願吧,離職日是可
以協商的!千萬不要簽未協商單方面訂立日期的離職單
,簽完白紙黑字就沒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