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津貼又失業...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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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6月裁員有領了2個月失業給付(8 9月匯入)
8月找到工作滿3個月後有領提早就業津貼(12月匯入)
現在公司又縮編裁員(到2/28)
如果公司有開非自願性離職單還可以再申請失業給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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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2-19
Hello 應該是可以的,要件需為非自願性離職,請公司給你離職證明。就可以到就服站重新申請。如同第一次申請的程序一樣,但是補助金額會減少喔!您可以翻一下當初去申請時就服站的人員會給予您一本注意的事項裡面就會有提及到。
但是你第二次申請的請領次數會和你第一次的合併。
如您為一般非自願性離職者,可領取六個月的失業補助。
中高齡及身障者可領九個月。
如您為一般非自願性離職者,來看你已領取了二次,即剩四次可領。
可是你有領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即金額會取四次的一半。
所以這樣看來 :6-2-2=2
6次(原始次數)-2次(已領取)-2次(為提早就業獎助之金額)
=2次(所剩次數)
故您還可以再領取二個月的失業補助。
快去申請吧!!
Kama avatarKama2011-02-19
不可以.
現在這份工作要滿一年才可以再度申請失業補助,不過,如果你真的有生活的困難,你可以去申請職訓補助,一樣是目前勞保薪資的六成,不過要完成職訓申請,且一定要去上課才可以領取,詳情可打電話問勞工局或是職訓局.
Ula avatarUla2011-02-18
給你肯定回答
不可以!
就業保險年資重新起算ㄌ
目前還未滿1年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2-16
可能不可以了
不過你還是可以打電話問一下就業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