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寫高會題目想到的,一時找不到例題
假設母公司取得控制要採用權益法的時候,子公司就已經有其他綜合損益
那母公司取得控制的時候分錄該怎麼表達其他綜合損益部分?
假如母公司花1,000,000取得子公司80%股權
此時子公司帳上有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20,000,土地重估增值50,000
【答案】:
【想法】:
直覺是想做
借:投資子公司 1,000,000
貸:現金 1,000,000
但是那樣其他綜合損益部分要怎麼表達呢
應該母公司也是要跟著認列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未實現16,000 土地重估40,000
可是不確定那借方要借什麼? 也是投資子公司嗎?
變成這樣子
借:投資子公司 1,056,000
貸:現金 1,000,000
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未實現 16,000
其他綜合損益-重估增值 40,000
【來源】:
我自己
覺得我觀念一點都不清楚><
好像很基本的問題,可是課本裡又很少有出現其他綜合損益的狀況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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