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低報的後續...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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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上週小弟與前公司在勞工局進行高薪低報的協調
(全薪42000,但只投保25200)
前公司允諾於3/3算好應補足之金額給我
(其實我已經算好給他,可是前公司堅持要他們算過)
倘若算出來的金額無誤,好像有兩種後續方式
1.是補現金給我
2.是補到我的勞退專戶

請問這兩種方式有什麼差別或影響呢!?
協調前有聽勞工局的人說
補到勞退專戶的話,國稅局會去查前公司的帳,前公司會比較麻煩
因為協調期間其實很不愉快
所以想採取後者XD,只是不知道是否真有如此影響呢!?

感謝各位大大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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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3-03
現金好...如果有別的投資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3-06
對你來說的差別是 1.這筆錢要計入綜合所得稅內(除非前公司
Annie avatarAnnie2016-03-08
漏報) 2.必須等到期滿才可領取。看你覺得那種划算吧。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3-09
請問全薪指的是?不明白
Joe avatarJoe2016-03-11
因為我好像也遇到同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