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上週小弟與前公司在勞工局進行高薪低報的協調
(全薪42000,但只投保25200)
前公司允諾於3/3算好應補足之金額給我
(其實我已經算好給他,可是前公司堅持要他們算過)
倘若算出來的金額無誤,好像有兩種後續方式
1.是補現金給我
2.是補到我的勞退專戶
請問這兩種方式有什麼差別或影響呢!?
協調前有聽勞工局的人說
補到勞退專戶的話,國稅局會去查前公司的帳,前公司會比較麻煩
因為協調期間其實很不愉快
所以想採取後者XD,只是不知道是否真有如此影響呢!?
感謝各位大大了QQ
--
上週小弟與前公司在勞工局進行高薪低報的協調
(全薪42000,但只投保25200)
前公司允諾於3/3算好應補足之金額給我
(其實我已經算好給他,可是前公司堅持要他們算過)
倘若算出來的金額無誤,好像有兩種後續方式
1.是補現金給我
2.是補到我的勞退專戶
請問這兩種方式有什麼差別或影響呢!?
協調前有聽勞工局的人說
補到勞退專戶的話,國稅局會去查前公司的帳,前公司會比較麻煩
因為協調期間其實很不愉快
所以想採取後者XD,只是不知道是否真有如此影響呢!?
感謝各位大大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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