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5年合約就資遣?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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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同事當初和我是同時期進來,

當初我們都是應徵採購,

公司在今年決定開發第二事業,

於是把我同事調過去國貿業務部門,

老闆說會把畢生絕學交給我同事,

所以就拿了合約書叫我同事簽,

合約內容--> http://imgbox.com/gallery/edit/lBdw9iEn4e/1cssXRYE0TRCvTd8

然後沒有簽約金,每個月業務獎金3000元,

年終是保障1.5個月,加上第二事業淨損益的6%

*合約第一條是指若未滿五年離職

每個月的業務獎金3000和年終的淨損益6%要全數退回

我同事評估過後認為這張合約很不合理

因此不願意簽,

老闆就和她說這樣公司沒有她的位置,要資遣她

我想請問公司這樣的做法是否合裡?有沒有觸法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對勞工不是一點保障也沒有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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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雷路亞 CH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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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2-04-27
那就付資遣費照規定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4-28
那如果公司要付資遣費的話 這個費用是要怎麼計算呢?
Freda avatarFreda2012-05-01
google "勞基法 資遣費"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5-02
資遣費=年資*0.5*平均月薪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5-05
畢生絕學ˊ~ˋ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2-05-09
有付資遣費就合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5-11
可以資遣阿 -
Enid avatarEnid2012-05-15
有依法付資遣費 不管怎麼做都合法 合理
Rae avatarRae2012-05-19
雇主何來「資遣」法定事由? 不是給資遣費就合法!
Hardy avatarHardy2012-05-21
《勞基法》11條為資遣法定事由,共計5款。
Faithe avatarFaithe2012-05-25
先不論老闆把你同事「調職」這件事是否符合「調職五原理」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5-27
若你同事不簽約,頂多就是回到「原職缺」而已。
Belly avatarBelly2012-05-31
若「原職缺」已裁撤,則雇主應考量員工能力,安置適當工作
Belly avatarBelly2012-06-02
雇主以「不簽新約」為由,終止「原勞動契約」,為違法行為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06-05
再來,這紙契約效力,分成二部份來看。第一部份、工作年限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6-06
與違約金,雇主沒有給簽約金,到時候要憑這紙契約打官司,
法官會判勞工勝訴(不用給付違約金),所以,別擔心!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6-10
第二部份、「年限內公司解僱、資遣,約定勞工拋棄請求權」
Damian avatarDamian2012-06-11
已屬違反《勞基法》各種請求權之規定,再以《民法》71解釋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06-14
該紙契約效力無效,法官自會判勞工勝訴(享有各種請求權)
Kumar avatarKumar2012-06-15
若遭違法資遣,請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專案扶助,
Jacob avatarJacob2012-06-15
勞工訴訟目前採「專案」形式,不審定勞工資力,頂多自費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6-16
律師交通費及雜支。
Kumar avatarKumar2012-06-18
法扶律師會幫你進行「對當事人最有利」的訴訟類型。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6-20
總結,若想繼續工作,但不想簽約,先跟雇主商量、溝通
商量、溝通不成,進一步要求看看減低「榜約年限」,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6-22
若減低「綁約年限」不成,不妨簽下去,到時候雇主起訴,
Kama avatarKama2012-06-24
頂多就是跑2、3次簡易庭而已,跟法官陳述事實,不用賠錢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6-24
以上,酌請參考,你也可以把這張契約email給當地勞工局看
看勞工局有沒有其他方法。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6-25
謝謝樓上大大詳細的說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06-29
別簽,讓他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