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寫說每天工作九小時(含午餐)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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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司忽然要我們簽什麼公司章程同意書
上面有一條是寫說 週休二日,工作五天,每天工時9小時(含午餐時間)

可是我看 http://laws.mol.gov.tw/Chi/FLAW/FLAWDOC01.asp?lsid=FL014930&lno=30
上面是說每天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
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另外我請 半天假,可是我看打卡上面是寫 說我請事假4.5個小時
為什麼不是應該是4個小時嗎,是不是被A掉0.5 個小時了阿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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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nna avatarDonna2016-07-26
午餐時間不算上班,所以你請假是被A了沒錯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7-27
吃飯不算上班時間阿
Emma avatarEmma2016-07-28
我想也是,所以只能向勞工局檢舉了嗎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7-29
是說 違反勞基法的同意書是不是視同無效阿
Ina avatarIna2016-08-02
是,違法視同無效。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8-06
那我如果我要檢舉,自保的方法是不是應該要把出勤卡影印一
Belly avatarBelly2016-08-09
份,然後再跟公司申訴,不行再去向勞工局申訴囉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8-12
雖然這是不對的想法,但是我很好奇
Ethan avatarEthan2016-08-17
申訴完還可以在原公司待不擔心被挖坑嗎?
Poppy avatarPoppy2016-08-20
……先不用檢舉,說不定是你們人資純粹算錯時數啊?
你先問問人資(問的時候用手機偷偷錄音),要是答案
不滿意再考慮檢舉,不然你這樣很得罪人。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8-24
要是公司只是內部算錯,事後退假給你,卻用其他名義
把你資遣,那不是很虧嗎?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8-27
你都沒說你幾點上班幾點下班幾點吃午餐 例如公司是830上
班1730下班 1200-1300午餐 下午請假就是4.5小時 但是我
看不出來你的時間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9-01
公司在哪,台北以外的地方檢舉沒啥用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09-06
8小時不一定是分4、4,也可以分4.5和3.5。要看你們公司怎麼
算出勤
Zora avatarZora2016-09-08
就簽呀 午餐那1小時被吃再來想下一步 那是文字問題 可以
看成每天工時8小時(不含午餐時間) "實際"工時比較準
Andy avatarAndy2016-09-11
至於半天假 若不是kei大說的那樣 就要擔心可能是9/2=4.5
Lucy avatarLucy2016-09-13
公司一定採對自己最有利的計算方式 概念類似日薪是除以30
Emily avatarEmily2016-09-16
但很多公司會說實際上班5天 而直接月薪/30*5 乍看很合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9-16
如果是下午,4.5小時,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