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就業再認定後就業,未滿7天離職的問題.. - 工作Sierra Rose · 2009-05-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本人於3月起辦理失業給付,目前是再認定的狀態數天前謀得約聘一職,於前日報到但因工作性質與自身不符,遂於七天內辦理離職而"就業通知書"尚未交回就業服務站想請問失業給付可否再領?是否需重新申請?感謝各位的幫忙與指教...Showmore工作就業All CommentsTristan Cohan2009-05-20板大可以請失業給付因為你加保未滿十四天請跟公司申請勞健保轉出單再帶兩次求職記錄重新申請失業給付板大必須再等待十四天14天審核過後才算完成失業認定發文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文字號:勞保1字第0940029183號發文日期:民國94年06月03日相關法條: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要旨:勞工非自願離職後�Madame2009-05-20一般工作從事未滿7日通常公司都不發薪水為了方便通常也就弄成未曾有雇用事實像我曾經才做2週薪水才5000多,向國稅局申請收入清單時就會顯示出來,公司只要有發薪水就要向政府據實以告才能讓公司扣稅你沒做到7日公司可能不想為這點小錢勞神費力也就當做沒錄用過你,你應該是能從原本的失業給付持Related Posts我認為我沒有錯...會計師的收費???男人的想法?男人的本性?威力導演7為什麼當了之後就打不開了做燒烤餐廳的服務生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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