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直線開對面車道的汽車突然切出撞上我們..(對方居然是權利車).
車進廠了..人員只有我受傷鼻子骨折斷二處.通知警察了..也有通知保險公司處理
醫生說我等骨頭慢慢好即可...叫我可以回家..我有開診斷證明了..
事後對方好像一直有打給我老公想要和解..
想問是否給保險公司處理較好...我能索賠嗎...........
我的鼻子就是等他好就可以嗎...外形沒歪啦..但還是怕怕吔........還是該如何處理較好呢.
車進廠了..人員只有我受傷鼻子骨折斷二處.通知警察了..也有通知保險公司處理
醫生說我等骨頭慢慢好即可...叫我可以回家..我有開診斷證明了..
事後對方好像一直有打給我老公想要和解..
想問是否給保險公司處理較好...我能索賠嗎...........
我的鼻子就是等他好就可以嗎...外形沒歪啦..但還是怕怕吔........還是該如何處理較好呢.
All Comments
想問是否給保險公司處理較好...我能索賠嗎...........
可以,但保險理賠人員僅是站在協助的角色,我方仍要以當事人的身分進行求償,避免喪失相關權益。
我的鼻子就是等他好就可以嗎
我也建議你等傷勢好轉後,確定沒有後遺症時在來調解,避免往後傷勢惡化求償困難。
還是該如何處理較好呢.
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傷勢狀況
建議你持續就診,[健保]中西醫都可試著去看診:
一來聽取醫師建議務必把傷勢療養好,療傷期間可試著把傷勢症狀明確的寫出來以利連結,避免往後惡化以及後遺症轉診時,將求償困難。
二來這方面的[健保醫療費用]以及[交通費]都有[強制險]的理賠,不用擔心。
三來持續的就醫方能證明傷者傷勢的嚴重性,待傷勢穩定一點後,才能明確的知道後續該如何療養,求償金額才有機會拉高,如休養期間、看護期間、有哪些症狀,皆須由我方提出,再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釐清肇事責任
再調解之前,要先釐清的就是雙方的肇事責任。
不用跟對方爭執對錯,一切以書面資料為主,請[事故後一週]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責 ,或者等[事故後一個月],免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因這張表在肇責上,較能清楚寫出雙方肇事因素,雖然僅供參考,但足以調解談判用。
申請方式:請你拿出當初[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面[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有清楚寫出我方相關權益有哪些。
了解有哪些求償權益
受傷的一方可申請強制險,強制險是交叉理賠,不分肇責,兩年內皆可多次,向對方產險公司申請。因對方是權利車,若該車無加保強制險,就可向我方產險公司申請[特別補償基金]理賠內容同下述。
(請依實際狀況列舉下述明細,重點在診斷證明書)
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
•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
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
(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
• 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 五、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 。
• 六、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
• 殘廢: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1-15級,160-4萬)
傷者可向[肇事者]求償的項目如下:
1、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要有薪資證明]
•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期間。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2、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 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4、 精神慰撫金:參照被害者之身分地位與工作收入、以及對家屬之影響程度與當地習慣等因素給付合理金額。(這部分需自行評估)
5、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1-5項補償須以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論。
安排調解
待責任釐清以及傷勢穩定後,即可致電給當初承辦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並依損失列舉求償明細,以利調解。
走向訴訟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傷者可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證明]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時效)
此舉是希望加害者能夠積極的與傷者和解,如果和解,傷者就撤銷告訴。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
加害者在刑事的部份會判刑拘役或易科罰金(繳交給政府)並留下前科,假設判30日那罰金就是三萬起跳,最重可判六個月。
民事損害賠償還是要繼續的,依雙方提出的求償依據以及肇事責任判賠。
祝你後續能夠順利,若遇到問題時,再來研討如何解決,加油~
我方直行
對方突然切出?...左轉或是左方直行?還是逆向?
2.我方受傷--鼻子骨折斷二處---只要對方有責任---當然可以索賠!!
3.建議等<責任>及<我方損失>確定了
---再申請調解!!
我方鼻樑鼻軟骨骨折一般都不用手術 初期以前都直接以棉花棒大型固定 現在有固定器固定 一個月左右可長岀軟骨 一般保險公司有保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可理賠4-5萬行情
對方如只有強制險 你可以申請醫藥費用健保除外自負額部分 另可申請交通費用 以家裡往返醫院計程車車資 一趟多少就乘2 有收據最好 沒收據跟保險公司拿制式收據 填一填即可 於醫療告一個段落後在一次申請 發生日開始二年之內都可以申請
權力車一般都沒保險 建議最好我方有保車體險 交由保險公司處理車損部份 沒車體險就由自已要求對方賠償我方車輛修復費用 可請教我方保險公司 如何要求 最主要車輛先交由修車廠進行估價動作 在通知對方前來勘車 或是他有通知保險公司前來核價
體傷部分4-5萬你可以接受嗎 就直接要求 不夠就以你的金額要求對方對方不答應
只要你有輕微擦挫傷 那對造就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罪 最高可處6個月有期徒刑 你只要向處理警員提出你要提告他 你打電話找不到他由警方找就很快了 警員為你雙方製作一份筆錄後即移送地檢署法辦 不一定要等法官判決 在對方上法庭時檢方法官會曉以大義 對他解釋不和解 要判刑多少時日之下 他會找你庭外庭內和解的 和解完你在撤銷告訴就沒事了 你也拿到你該有的賠償 機車修理費用 精神損失 工作損失 都可要求都沒問題 因為對方被判一個月至少要3萬元罰款易科罰金給政府的另要判賠給你的損失 他拿捏一下給你就不會判刑又沒前科紀錄時 當然願意給你 還要請你答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