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八條:「前條之規定,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於中華民國人民犯罪之外國人,準
用之。」
其中的前條指同法第七條:「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
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
刑法第八條是我國人民的保護主義
想請問刑法第八條準用第七條規定中
犯前兩條(5.6條)以外之罪
那第六條指的是外國公務員的犯罪嗎??
不然為何要指5.6條以外之罪
有點不太懂
謝謝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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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之。」
其中的前條指同法第七條:「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
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
刑法第八條是我國人民的保護主義
想請問刑法第八條準用第七條規定中
犯前兩條(5.6條)以外之罪
那第六條指的是外國公務員的犯罪嗎??
不然為何要指5.6條以外之罪
有點不太懂
謝謝各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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