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面試了一家公司
美其名是科技公司 其實只是從中國的工廠進貨來賣
直接講重點 以下老闆的話:
週休二日 有 因為趨勢嘛
颱風假的話 當然會放啦 就無薪假阿
但是現在週休二日 勞工一年放116天實在太多了 等於一個月只上20天班阿
現在大環境那麼不好 產業都很慘澹 撐著看誰先倒而已阿
所以那個特休我們就沒有了 勞基法這樣 要搞死大家嘛
年終會有啦 看一整年的業績
另外還會有一個紅包 就是把特休照一個標準折現的部分
如果是這樣 大家能接受嗎?
這種特休處理方式 真是第一次遇到
離開時 心裡一直感覺不是很舒服
大概是大概是現場枯等了一小時
然後老闆又扯東扯西的緣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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