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斷4趾竟被炒 出差歐洲被火車輾 公司硬拗 -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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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FYYPNO ]

作者: pal15679 (心裡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女斷4趾竟被炒 出差歐洲被火車輾 公司硬拗
時間: Wed Nov 30 09:17:10 2016

媒體來源:蘋果新聞


完整新聞標題:女斷4趾竟被炒 出差歐洲被火車輾 公司硬拗「試用期」


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11月30日 劉文淵╱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今年五月進入興櫃公司康訊科技擔任業務員,九月時與主管赴歐洲出差
三周,卻在比利時等火車時不慎摔落月台,遭火車輾過左腳掌,四隻腳趾慘遭截肢,未來
須裝義肢才能行走,豈料上周還在療養竟遭公司以無法勝任工作為由資遣,且以試用期未
保團體保險,無法獲理賠,必須自付五十幾萬元的醫療和義肢費用,讓她怒控公司「不想
負責還惡意資遣!」

盧姓女子(四十二歲)曾擔任過貿易經理,外語能力佳,進入康訊科技(3674)後,
在國際業務部門擔任資深業務,月薪五萬多元,她自稱任職期間,公司主管多次在公開場
合讚賞她工作能力強,也認真勤奮為公司爭取業績,「不然為何派我去歐洲三個禮拜?」
怎料一場意外不但讓她失去左腳掌,還丟了工作,她怒說:「我為公司付出這麼多,公司
竟然不要我!」


頭昏彎腰跌落月台

盧女向《蘋果》投訴指控,九月中旬她與巫姓副總赴德國法蘭克福參展,並巡迴歐洲十二
國拜訪客戶,九月二十六日在比利時,巫男對她寫的會議紀錄有意見,痛罵:「寫這什麼
東西,妳是豬頭喔!」她遂自行改搭火車要回旅館拿電腦修改,因當天早上咖啡喝太多,
彎腰時頭昏跌下月台,被火車輾過左腳掌,再醒來時四隻腳趾粉碎性骨折已被截肢。


未獲團保無理賠金

盧女難過說,事發三天後巫男才來探視,待一下就說:「醫院沒網路,我要回飯店了。」
只買了一瓶牛奶,冷言酸語說:「這就是我對妳的照顧。」事發第六天她要出院返台治療
,巫男勉為其難代墊了七千六百多歐元(約二十八萬元台幣)醫藥費後,竟讓她發著高燒
、冒著左腳感染壞死的風險,獨自搭機回台。

盧女控訴,治療期間除董事長藍明傳曾傳訊、寫卡片慰問,收了公司福委會慰問金兩千元
,旅遊平安險理賠四十二萬元外,四十多萬元的醫療看護費、十二萬元的義肢費及後續相
關費用,公司都推稱不是職災不願給付,她也發現自己還在試用期,公司未幫她投保團體
保險,讓她領不到理賠金,「公司太沒道義了!」
對於盧女指控,康訊科技董事長藍明傳昨反駁,指事發當天盧女在火車上被巫男責罵後離
開,以為她去洗手間,到了目的地卻等不到人,後接獲比利時警方通知說她被火車輾過,
盧女未經報備自行離開,不能算因公受傷,隨後巫男與客戶也趕到醫院探視,並未棄她於
不顧。

藍明傳說,新進員工均辦理勞、健保,盧女出差也有旅遊平安險,團保則是正式員工才有
的福利,公司試用期為三個月,但盧女在職期間經常情緒失控,私下勸說也未改善,遲未
通過試用而未享有團保。


公司稱女侮辱同事

藍明傳強調,八月時盧女的考核已認為她不適任,因人力不足,還是派她到歐洲出差,期
間對她進行第三度考核還是不適任,意外發生後,曾考量幫她轉內勤,但最後資遣她的主
因,是她發了多封攻擊巫男的電子郵件給全公司員工,侮辱巫男太老、做事太慢、有糖尿
病等語,還挑撥同事間感情,為避免糾紛造成混亂,決定按《勞基法》資遣。
新北市勞工局勞資關係科股長吳彥霖指出,實務上勞資雙方可口頭約定試用期,但期間員
工權益與正式員工相同,就算不適用也應口頭或文字告知並依《勞基法》解僱,盧女因公
受傷在職災休養期間,公司應全額給付薪資且不可資遣,否則違反《勞基法》。


勞團怒嗆工作歧視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陳曉雯直指,試用期考核不過就應該馬上解聘,直到意外發生後
才資遣,各種解釋「很難自圓其說!」試用期沒團保就是工作歧視、不平等待遇。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秘書賈伯楷更痛批:「明顯是公司規避責任的說法!」盧女返回拿
電腦改會議紀錄是執行公司業務,公司應依法補償她必要的醫療費用。
律師周武榮則指出,依《勞基法》第十二條規定,對僱主、主管、同事有重大侮辱行為者
,公司可以不預告解僱,只要是辱罵對方、侮辱其人格等,就能算是「重大侮辱行為」,
單看此項,康訊科技解僱理由並無違反規定。


康訊科技公司

創立:1987年
資本額:2億2500萬元
董事長、總經理:藍明傳
主要業務: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資訊軟體服務、國際貿易
資料來源:證交所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130/37468676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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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6-12-03
還有試用期
Hedy avatarHedy2016-12-03
"律師周武榮"
Ingrid avatarIngrid2016-12-04
Iris avatarIris2016-12-05
這「試用期」根本無限延長啊!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2-08
不就昨天說委任後當事人自行和解律師不該拿全額那個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12-09
笑了
Hardy avatarHardy2016-12-14
試用期出差,在國外試用喔?
Susan avatarSusan2016-12-19
試用期可以領五萬多還跟主管到國外出差...
Puput avatarPuput2016-12-23
侮辱主管的信件拿出來核對時間點就知道是否合理資遣了
Mason avatarMason2016-12-24
三寶XD
John avatarJohn2016-12-27
國外出差繼續試用期,尼他馬公司是多大??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2-31
五月進入 三個月試用 九月出事 11月試用期沒過資遣?
Zora avatarZora2017-01-02
看證據到哪裡吧 現在是各說各話
Jake avatarJake2017-01-03
這年頭要遇到好公司真的很難
Hedda avatarHedda2017-01-05
台灣不意外 政府不會管勞工死活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01-09
以後可能會有退休前一天還是試用期的人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1-13
就說鬼話啊,台灣資方不意外,永遠的試用期,出事馬上踢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1-14
隨便延長試用期,人資你準備被吉吧!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1-15
現在還有試用期這種東西?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1-19
鬼島老闆真的很棒
Lydia avatarLydia2017-01-23
現在試用期都是在比久的嗎 台灣資方真的超棒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1-25
試用期還有啊 通常都是計時或算天數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1-29
絕對違法 試用期跟保險根本不衝突
Gary avatarGary2017-01-30
新北不ey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2-02
人資準備吃自己
Eden avatarEden2017-02-07
這如果在南部我看被酸到pH值變負了呵呵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2-10
自己的問題吧 本來就有試用期 公司哪有錯
Lucy avatarLucy2017-02-13
試用期不是三個月嗎?樓上是???
Enid avatarEnid2017-02-16
勞基法裡可沒有試用期 http://goo.gl/z11atk
Rae avatarRae2017-02-21
莫名其妙
Jacob avatarJacob2017-02-23
5月到職,說試用期是三個月,9月派去歐洲出差然後受傷,10月
養傷期間說解雇,然後公司拿出一張日期押8/18的考核書把當事
人批得一文不值說沒通過試用期,不予任用。
Belly avatarBelly2017-02-25
團險沒保.... 如果有保也賠得不多吧認個殘再加上實支實付
Delia avatarDelia2017-02-28
能到歐洲出差的正式員工都找不到 只能找一個還在延長試用的
Enid avatarEnid2017-03-02
不適任還會派她去歐洲出差?
Susan avatarSusan2017-03-02
公司10月出示的考核單是在8月時就判定該員沒通過試用期,"不
予任用"喔~ 所以歐洲出差跑業務期間的身份是??
Hazel avatarHazel2017-03-07
那天上工那天就要保 試用最多就獎金不給
Ivy avatarIvy2017-03-09
真的是很"特別"的公司呢~
Sarah avatarSarah2017-03-12
乾脆說試用期沒有勞健保好了
Enid avatarEnid2017-03-13
慣老闆不意外
Emma avatarEmma2017-03-16
試用期就國外出差好棒棒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3-21
正常公司的試用期才不會把重要的事物交給新人
Zora avatarZora2017-03-25
資本額兩e哪裡湊到的? 打出來的?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3-25
這公司好可怕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3-27
新北?
Hedda avatarHedda2017-03-28
台灣資方不意外…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3-30
o老闆根本該拖出來槍斃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4-03
...
Annie avatarAnnie2017-04-07
慣老闆 去吃屎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4-10
這樣誰還敢替這間公司盡力
John avatarJohn2017-04-11
台灣一堆垃圾慣老闆,偉大的菜陰蚊蔥桶您看到了嗎?
Ula avatarUla2017-04-15
等最終判決書
Edith avatarEdith2017-04-18
噓某樓說有試用期,真是好棒棒!☺
Ida avatarIda2017-04-19
扯耶
Iris avatarIris2017-04-24
有試用期沒問題啊, 只是還是要依照勞基法跟職工福利金條例
Sandy avatarSandy2017-04-26
給資遣跟福利
Susan avatarSusan2017-04-29
應該聘請ptt鄉民來上班噢!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4-30
8月考核不過,9月陪高級主管國外出差,很怪吧
David avatarDavid2017-05-03
還剛好在出事後資遣,說巧合也太硬凹
Mia avatarMia2017-05-04
這家公司法務不太行啊...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5-07
比較好奇的是 要怎麼摔下月台 又不是喝醉 搞不好是有病發作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5-11
如果未經主管同意自行搭車、途中出事算職災嗎?
Necoo avatarNecoo2017-05-11
只要是上班途中、上班時間、下班途中發生意外
Puput avatarPuput2017-05-12
都算職災啊,而且看起來那副總態度也很差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5-16
被罵之後這麼巧就頭昏掉下月台?
Zanna avatarZanna2017-05-20
未經同意自行離開的確有可能認定為非職災喔..
Kama avatarKama2017-05-24
勞基法無試用期
Leila avatarLeila2017-05-25
勞基法也沒有禁止試用期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5-26
出差都算上班中吧? 求解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5-27
試用期只是因為勞基法規定三個月內離職
Zanna avatarZanna2017-05-29
無須預告天數,所以被誤當試用期
實際上,上班第一天就是要有勞健保,沒有例外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5-29
整天用試用期來當藉口,然後居然被爆公司全名
可見有多失敗…
Poppy avatarPoppy2017-06-01
就算是試用期,五月進公司,最晚也會在八月底滿三個月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6-04
都超過試用時間了,九月還說是試用期,很像藉口@ @
Leila avatarLeila2017-06-04
而且一般也不太會叫要被FIRE的新人去國外出重要的差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6-06
很像公司在出事後想撇清關係才這樣講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6-07
勞基法沒有規定試用期,但勞動部、法院都肯定試用期
Freda avatarFreda2017-06-11
@kenwufederer 試用期跟你講的無關, 民法沒有試用期相關規
定, 但這不代表不允許公司與員工自行約定試用期, 只是試用
期規定必須合理, 且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6-14
jonjes, 不見得是, 舉例來講, 你趁出差之便所行的私人行程
就不會被視為上班中
事實上職災對於上下班的規定還蠻嚴格的, 你繞一下路去買個
Olga avatarOlga2017-06-17
私人東西, 就可能不被認定符合上下班途中
Kelly avatarKelly2017-06-19
職災的定義是為了執行職務而致傷病, 包含事前的準備及事後
Mason avatarMason2017-06-20
整理, 也因此包含上下班必經途徑
但你為了作私人的事情繞一下, 那就不是為了執行職務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6-25
另外像是出差時, 在飯店受傷或發病算不算職災, 那也很難說
Noah avatarNoah2017-06-26
講一個案例, 台內勞字第339902號函釋, 公司提供交通車, 你
不坐, 自行搭別人的便車下班, 出了車禍, 不算職災
Kama avatarKama2017-07-01
感謝解釋!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7-01
鬼島資方不意外
Lucy avatarLucy2017-07-05
資進擋保護的老闆 重罰3000
Yuri avatarYuri2017-07-09
啥鬼公司
Sandy avatarSandy2017-07-09
政府有夠保護資方的
Gary avatarGary2017-07-13
證據很明顯了阿 國外出差受傷就是職災 管你是不是試用期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7-14
勞基法也沒有試用期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7-16
http://blog.udn.com/linshow/7560649
這個案例舉的例子是出差在飯店游泳不慎溺斃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7-20
沒有出差受傷就一定是職災這種事, 必須要看行為是否屬於因
執行職務而致傷病
Lucy avatarLucy2017-07-24
就當事人說法,是工作所需的報告被主管罵,於是搭車返回住宿
處拿電腦修改
Ivy avatarIvy2017-07-27
台灣慣老闆真的不意外
Sandy avatarSandy2017-07-30
但是他的主管說當事人沒報備、也未經同意就自行搭車!
另一點、如果需要回飯店報告拿報告、是因為當事人的個
人疏失或出自個人意願、這樣拿報告的途中出事、在法律
上符合職災定義嗎?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7-30
出事了才說早就不適任 之後說再多感覺都是藉口
Poppy avatarPoppy2017-07-31
原來專派”試用期”的出差啊。爛公司
Jake avatarJake2017-08-01
太氵查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8-04
不適任派出國 這一定是員工威脅老闆的 拉
Yedda avatarYedda2017-08-05
這公司真的扯爆了
Hedy avatarHedy2017-08-07
這家公司硬凹的吃像很難看啊
Hedda avatarHedda2017-08-12
說老實話,很多公司都有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