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對方受傷,脊椎第三節壓迫性骨折,我2樣都有買想問我可以幫他請到哪些項目,保險公司好像不太想回答可以陪哪些...對方機車有壞掉(烤漆掉了)他交通費/餐費如何算要什麼證明?沒請看護也能申請看護費用嗎?對方是家庭主婦新資部分如何證明?鐵衣也能請嗎?還有哪些項目可以申請嗎?2種保險可以重複申請嗎?例如醫療費用2萬,那是強制跟第三保險個賠2萬共4萬嗎?一次理賠跟分次哪各對他有利?如果他一次開20萬保險公司也會賠他嗎?(怎麼算的)是
強制險於第三者任保險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