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離職被老闆罵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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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FbhyMrX ]

作者: fairyis (人生的惡趣味)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心情] 提離職被老闆罵
時間: Tue Apr 24 22:56:19 2012


這個工作是工安,剛滿2個月又4天,因為覺得不適合自己

工作內容與福利等跟面試時講的也不一樣

找到新工作後今天跟老闆提了離職,表明做到星期五

雖然原本就預期會被唸的很慘,但是場面真的令我不舒服 >"<


老闆說會聘請我的公司都是白痴

工作能力不好什麼都不會,還做錯很多事情

也提到我是公司的負擔,不會幫公司賺錢

我去新的公司工作不會有好下場

如果想離職要15天後才可以走,公司規定就是規定

不管法律怎麼寫,如果我一定要提法律,那就法院見

說這個職缺一堆人搶,不缺我一個

本來想說有新人來可以教她,老闆說我什麼都不會憑什麼教人


當初面試就說我對工安完全不懂,老闆也說會有人帶不用擔心
加班會有加班費,公司不會虧待員工
只要偶爾支援其他廠,大部分都會待在同一廠
說休息時間不會打擾員工

結果去了之後沒人帶,是我自己去問別間公司工安資料
加班沒有加班費,很常工作到7點、8點
總是前一天才知道明天工作地點,有時工作到一半要到其他廠支援
下班、假日都要接老闆電話,曾經不接被臭罵一頓
照老闆吩咐做事,可能過一小時又被罵怎麼會這麼作事
到底有沒有腦子,連這種事也不會自己想想怎麼處理
說我離職太過自私,不為公司著想,以後一定會很悽慘

其他間的工安問為什麼我們公司的工安離職率這麼高,我也只能傻笑
領班也說我已經是數不清第幾個待不滿3個月了

聽完這些,我想離職是個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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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2-04-27
提了離職 過幾天就要走 感覺很不負責任
Oliver avatarOliver2012-04-29
依照勞基法三個月內都是可以直接走的,他這樣沒錯
James avatarJames2012-05-01
拍拍 這種爛公司爛老闆我才不管他=_=以前待餐飲 店長人很好
所以我提離職講了四個月才真的走
Harry avatarHarry2012-05-04
按勞基法未滿三個月不需要離職預告期 愛凹人又羞辱人 離得好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5-07
面試說因為補休時不需補上班,所以沒有特休,結果去了變成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2-05-11
平常日要加班以便補連休的上班
Jacob avatarJacob2012-05-12
我只想知道這老闆有何立場可以說法院見XD 就辭職這事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5-16
明天很不想去上班 >"<
Cara avatarCara2012-05-21
沒有工安相關證照作工安工作不符相關法規吧,忍個幾天就快離開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5-22
離職須要兩個禮拜?麻煩請公司白紙黑字拿出來
保證拿不出來,因為勞基法規定未滿3個月可隨時走人
Sandy avatarSandy2012-05-26
一樓 未滿三個月本來就可以直接走 勞基法明定的
原po 如果老闆要上法院就上啊 他一定輸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12-05-28
公司說要15天那都是無效,你放心離開記得mail出去
CC給自己印下來順便在內容寫這段:本人依照勞基法規定
Freda avatarFreda2012-06-02
辦理離職若公司不簽放爛找藉口要告你說妳沒成交接
Olive avatarOlive2012-06-02
這時候就寄存證信函給公司就會鴉雀無聲了
Hazel avatarHazel2012-06-07
現在很多公司特別是小公司很愛玩這招
我們公司就有一個待滿一個月,題離職好像上面不太想簽
Jake avatarJake2012-06-11
說什麼要1個禮拜,我就跟同事說合約書只寫離職按照勞基法
規定,但後面又有寫或者按照公司規定(預告期沒寫)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6-15
如果能忍,我會勸你忍到他開的時間再走,不然後面可能會有點煩
Andy avatarAndy2012-06-19
這很明顯模糊掉,我就跟要準備離職同事說你要做好保護自
己,記得發mail出去,錄音筆待在身上..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6-21
能否請問在勞基法第幾條呢? (關於未滿三個月離職) 之前找
Hedda avatarHedda2012-06-24
不到相關條文 公司說就比照三個月~1年那條 就是要再做7天
Tom avatarTom2012-06-26
勞動基準法第16條 另外好奇原po在哪家公司阿 xd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6-27
所以老闆願意再當15天的白痴?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7-01
爛公司~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7-03
勞基法16條還是找不到耶 未滿3個月可以直接走的那條...
Tom avatarTom2012-07-05
16條當然不會明確訂定未滿三個月可以直接拍屁股走人...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7-05
但是勞基法26條寫著雇主不能預扣工資當作賠償or違約金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2-07-10
敲幾天的鐘領幾天的薪資 很合理。
Tom avatarTom2012-07-10
7天我就走了,都要走了講再多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