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于亮總複習教材
下列何者,非國家賠償法之公務員?
A中央或地方機立法機關之民意代表
B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
C有審判權或追訴權之司法人員
D私法組織之公營事業職員
答案是D
我想問一下,A也算是國賠法之公務員嗎??
會這樣問是之前我上蔡憲文的行政法,課堂中有特別提到民意代表不是國賠法上
第2條第一項的公務員...還畫了5顆星...
甲為內政部九職等科長,,因涉瀆職刑事責任,經內政部警政署專案考績記二大過免職。
同一事件,復經監察院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作成記過二次之處分。內政
部警政署應為下列何項處置?
A執行免職處分
B執行記過二次處分
C擇一執行
D重行審議
答案B
想請問為何不是執行記兩大過免職處分呢?
是因為同一事件送公懲會後,原處分失效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