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8天領2200怎麼算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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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訴前要先記得 公務機關只能管是否低於最低 更上去就只能靠勞資雙方議定
舉個例來說 假設一月工作10號到15號 周休二日每天八小時(ps.中午休息時間不算喔)

四 五 六 日 一 二
10 11 12 13 14 15

若是以時薪制計算 要給四五一二共四天 109*4*8=3488
若是以月薪制計算 最低每日薪資是18780/30=626 626*6=3756

兩者差別在於月薪制的假日必須給薪 因此算月薪制的時薪就不能用109算
月薪的時薪是18780/30/8=78.25

因此先依以上算法算出來後 若是未給足
勞工局的做法是罰款(目前法條是2萬~30萬 初犯通常開最低) 重點是罰款是政府收入
積欠薪水部分必須自行討回 討不回就必須走法院

而算出來若是已給足 但是未達當初所說好的 例如說月薪本來說好是四萬之類的
這時勞工局就沒有介入的權利 一樣是必須自己準備好證據上法院討
這部分勞工局能做的就只有先找兩方來談 不然就是給予訴訟協助
沒有什麼強制性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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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a avatarDonna2013-01-26
請問那假如月薪2萬,就用2萬/30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