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就業有關試用期、提早就業津貼 - 工作Erin · 2009-01-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1.現在進公司大多得簽定試用期3個月的契約.在自己本身權益上.雇主若要在三個月內請你離職.是否就只能不簽離職證明書或是把證據保存?以維護自己權益?2.申請失業補助後有領一個月的失業補助.後找到工作.但在1個多月時"自願"離職.請問要是過了2-3個月後找到工作又滿3個月.能否申請提早就業津��工作就業All CommentsJames2009-01-101.勞基法沒有試用期的規定,若簽3個月定期契約未滿3個月請你離職需給非自願離職證明與資遣費。2.申請失業補助後有領一個月的失業補助.後找到工作.但在1個多月時"自願"離職.請問要是過了2-3個月後找到工作又滿3個月.能否申請提早就業津貼?可以,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Lucy2009-01-071.勞基法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早就已經取消了,所以如果是不適任要請你離職,那公司該付資遣費,還有開非自願離職書給你,我之前的公司就資遣過好幾位才來1個多月的員工。2.不行,因為你工作一個月了,已經沒有失業給付的請領資格了,如果覺得找到的那份工作不適合應在14日內離職,然後拿原Ula2009-01-10第五章申請及審核第二十五條被保險人於離職後,應檢附離職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並填寫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求職登記後,應辦理就業諮詢,並�Related Posts想請問關於失業給付與提早就業獎勵金的問題申請提早就業獎金全國,就業輔導站的電話詢問就業服務站的經驗就業服務法乙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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