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沒和家人討論意見就去嘗試業務工作
這禮拜一報到
報到時說明為試用期 公司試用你你也試用公司
存簿不急著提供
名片要到職一個月後印
這四天每天都有前輩整天一對一帶我
另外也有離職不得從事相同行業及外流機密之保密條款
現階段薪水計算方式是每個月有一筆津貼
不過業績數量未達標會倒扣
(即使扣光還是有剩兩千多 一個月)
這四天大概達到月設定目標的17%
雖然做了四天滿開心的 前輩也都很認真的帶
但是家人還是不希望我從事這樣的業務
也許這行可能常有流動現象
想請教說 如果我當了四天就提離職妥不妥當
想說不要耗費前輩的力氣在我身上
若提離職 什麼時機比較適當
我是否應無權利請求薪水?
公司還會有義務支付薪水嗎
如果是 應該怎麼計算月薪跟未達標的倒扣呢
再此感謝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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