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 扶養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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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勞版上各位解說~

甲男乙女有A、B二子,A尚未成年,B已成年並就讀於大學。

甲乙AB 均與 甲男之父X、母Y三代同堂。甲男乙女均忙於工作。

甲、乙遂依書面將未成年A委託由X、Y保護教養。

甲、乙感情不睦,後乙女與甲男協議離婚,

雙方約定由乙女負擔對未成年子女A之權利義務,

並約定對A的扶養費由乙女負擔。

試問下列何者有誤?


(A)略
(B)略
(C)甲與乙離婚後,甲並非A之保護教養權利義務人,
甲對A的扶養義務處於停止狀態,A僅得向乙請求扶養。

(D)若甲男離婚後因病而長期無法工作,不能維持生活,
甲得請求B扶養,惟B若亦無維持生活及謀生能力時,
B並無扶養義務,不生扶養義務是否得減輕或免除的問題。

答案:C

但在下認為CD均錯誤@@
1116-2: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A對甲乙均有請求扶養之權

1118: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
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甲為B之父,彼此間有扶養之義務,且受扶養權利人若無法定因1181-1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無法減輕/免除責任....


有勞解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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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6-11
1118之1第1項第2款...題目有少寫什麼重點嗎?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6-15
是和離婚有關嗎??感覺不是用1118-1來處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6-16
附上原始題目 http://ppt.cc/Esua 有勞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6-20
看起來是要用1119條才對 不過感覺選項有點瑕疵..
Emma avatarEmma2013-06-22
好像是1119,是不是有什麼實務見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