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去年底到職的員工
前幾天公司發佈過年10天連假公告(1/27-2/5)
有這麼多天是因為去年有些國定假日老闆與員工協調彈性調假
就把假挪到今年過年
讓大家多放兩天湊十天連假
公告上寫:「後來新進人員可預支特休或補休方式,但如果沒還完就離職需扣除薪資」
雖然沒被吃假,但這樣就變成半強迫(?)的方式用掉特休
而我不想在這個時候用掉是因為我今年夏天已經有我的計畫
這樣子三天的假就去了兩天了
不知道這種狀況是合理的嗎?還是有無其它解?
--
前幾天公司發佈過年10天連假公告(1/27-2/5)
有這麼多天是因為去年有些國定假日老闆與員工協調彈性調假
就把假挪到今年過年
讓大家多放兩天湊十天連假
公告上寫:「後來新進人員可預支特休或補休方式,但如果沒還完就離職需扣除薪資」
雖然沒被吃假,但這樣就變成半強迫(?)的方式用掉特休
而我不想在這個時候用掉是因為我今年夏天已經有我的計畫
這樣子三天的假就去了兩天了
不知道這種狀況是合理的嗎?還是有無其它解?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