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去面試時碰到家是看過最扯的薪水
一開始去就給一張公司簡介之類的
但是在最下面一條寫著特殊xxx
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的薪水為議定薪水減一萬
工作滿兩年後會發予獎金兩萬
這是碰到最誇張的試用期減薪
在面談過程中知道那邊的員工如果為年輕者
大概兩年左右就跑了
所以才會有滿兩年給獎金
但根本就是把試用期的錢還你罷了
個人是這樣覺得啦
所以談個10分鐘我就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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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
│福│
└┬┘ ㄧ○︿
\ \ 等我嘛 不要跑那麼快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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