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進入東區某公司有多元化經營的公司做財務行政人員
10/21 22 23為工作交接
10/26上半天也是工作交接 下半天才是自己獨立作業
10/27上午被主管告知 其他同仁說我狀況不好 動作慢
要我做到中午 並拿離職單給我
但我自己獨立作業不到一天 就要我走人
進公司有簽滿三個月 公司可決定是否要續聘
但我不到做一禮拜就要我走 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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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2 23為工作交接
10/26上半天也是工作交接 下半天才是自己獨立作業
10/27上午被主管告知 其他同仁說我狀況不好 動作慢
要我做到中午 並拿離職單給我
但我自己獨立作業不到一天 就要我走人
進公司有簽滿三個月 公司可決定是否要續聘
但我不到做一禮拜就要我走 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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