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合約的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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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RM 看板 #1IJiHPX6 ]

作者: SiLsen (西爾森) 看板: HRM
標題: [請益] 約聘合約的問題
時間: Fri Oct 4 21:36:17 2013

想請問一下版上的前輩們,

我工作上有簽了一份約聘的合約到年底

上面有一條是離職前須於一個月前告知提出 
造成業務推動困難和違反期限的話要賠償一個月薪水

但是我應該會只做到年底不續簽

那我還有需要提早到一個月講嗎 還是到時候直接表明不願意續簽就好

只是因為要提早一個月以上提 覺得真的有點早

不知道如果不這麼早提會不會有問題

希望有了解合約的大大可以幫忙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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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13-10-09
行使你勞基法的義務 10天前提就好了
合約和勞基法抵觸的話一般會以勞基法為基準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10-12
只是你明明就會走 提早一個月提對你而言既沒損失 又
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我是不懂你在龜毛什麼
Sarah avatarSarah2013-10-15
感謝樓上的回覆,因為我才去沒有很久,就要提離職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10-19
自己覺得比較尷尬加上不好意思…感謝您的回答噢!
Queena avatarQueena2013-10-24
話說所謂的十日是否有包含六日呢?有點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