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正身分犯or不純正身分犯(法大)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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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88

業者甲為推銷公司產品,邀請具採購決定權之公務員乙、丙吃飯,飯後並提供兩人性招
待,在乙、丙決定採購甲公司產品後,甲又分別致贈兩人現金一筆。下列有關本案之敘述
,何者錯誤?
(A) 公務員受賄罪為身分犯
(B) 身分犯得區分為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
(C) 乙、丙收受之現金,應宣告沒收
(D) 甲為不純正身分犯

答案是d

Q1:(D)把甲改成是純正身分犯

純正身分犯:如收賄罪,限公務員身分,通姦罪要有配有之人,重婚要有婚姻關係
等。 但我有個疑問 上述是""限公務員身分"" 才是純正身分犯 可是甲不是公
務員為什麼還是純正身分犯? 又或者是因為 甲是和公務員身分的人進行犯罪
所以也算是純正身分犯???

Q2:(A) 公務員受賄罪為身分犯 但不是說限公務員身分 就是純正身分犯 會甚麼這題
不加上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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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4-10-22
你沒看清楚題目,甲不是公務員,不可能成立純正身分犯
Ina avatarIna2014-10-25
行賄罪主體是一般人就可以囉
Elvira avatarElvira2014-10-30
關於Q1:因為並不是非不純正身份犯就是純正身份犯,像甲
連身份犯都不是,所以D才會錯。
關於Q2:身份犯本身概括了純正身份犯與不純正身份犯,所
以稱之為身份犯也不能說該選項是錯的。
其實我也是初學者,如有錯誤還請路過的大大指正~~
Rachel avatarRachel2014-11-03
甲應該為一般犯,乙丙則為純正特別犯
Connor avatarConnor2014-11-06
樓上是說,乙丙是純正身分犯的意思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11-08
一個是122 III行賄罪,二個是122 II受賄罪(對向犯非身分犯)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11-09
你把不純正身分犯的法條定義看一下,那指的是像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11-10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加重 or 生母殺嬰減輕這種罪
Wallis avatarWallis2014-11-14
純正很容易了解 不純是刑有重輕 我一開始也會搞錯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11-17
不純正身分犯就只是「罪責減輕」而已,白話說就是,「就
算沒有特定的罪責減輕罪,他也會成立普通罪名」,跟純
正身分是要有特定身分才論罪不一樣。要先搞清楚他們兩
個討論的位置,純正身分是在最前面就要先判斷,不純正
身分是要在三階之後討論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11-21
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