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事後才說要我賠償報修費用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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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xx便利商店打工
大概做了一個月
因為想離職
口頭上有跟老闆說就做到這個月
老闆只說好
但後來他又排下個月的班下去(也沒跟我說做到哪時候
做到當月第5天 我問老闆是否可以做到這個月完
因為排班我推掉了面試 老闆只說晚上給我答覆
結果班表示排到隔天 他就傳訊息來說做到今天就好
我也很想說不想繼續在這裡 就答應了
訊息裡面只有叫我做到今天為止以及在約時間去拿剩下的薪水
也沒提到賠償問題
後來我跑去問說幾號領錢
一進去他就對我說機器損壞(咖啡機)
他說送去報修維修的人說這是人為的損壞
說我一定是用力拉他才壞的
但我造正常程序去清洗
他的機器本來就有點快壞快壞
那怎樣判定我是否是因為故意損壞他的
報修了3000多塊4000
要我賠償維修全額
我說我不願意
因為當時機器壞掉 我有報備
而店長也只有說"那就報修吧"
並未提起賠償事宜
而我離職後過了兩個禮拜
回去要問哪時領薪水才說那是我的責任
要我賠償
他說如果我不賠就要走民事訴訟
請問損壞賠償的責任是算誰的?
我得賠償嗎?
謝謝
已更新項目:
他說上一班人員還可以正常使用
到我這班壞的所以算我的
但我是大夜上一班不用清洗阿......
清洗才要拆

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12-29
薪資給付與侵權損害賠償是兩回事
所以,可以要求雇主先支付當月應給付之薪資
至於侵權損壞賠償部分,當然要透過法院訴訟,勞雇各自提出對自己有利之陳述〈設備採購ㄖ期、以往維修紀錄、勞工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等等〉,由法院釐清雇主與勞工各自應負擔的責任,再依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輕重,裁定勞工應賠償數額
Olivia avatarOlivia2014-12-28
找個好對象,共度一生,這是我/女生最想要的一件事情,之前工作皮老轟炸就已經拖過適當時間幸好半年前同事熱心在網路爬文,找到李姐特地預約時間找她協助,
在今年12月27日公證結婚,女人真的不要太老才找對象
Delia avatarDelia2014-12-27
不要被雇主唬住,他要去訴訟就給他去,去了也不是你有賠的責任,反而雇主不給你工資你可以到勞工局申訴
Olivia avatarOlivia2014-12-27
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有免費法律諮詢
沒證據他告不贏的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