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的離職!?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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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碰到這狀況,還不知道該怎辦

直接進重點…



原公司做了1年半

3/2(一) 開始請產假,產假時間到昨天 4/26(日)

產假中其它間面試錄取,報到日為5/4(一)

4/17(五) email原公司提離職

預計產假到4/26(日),4/27(一)起開始放剩下的特休到本週結束5/1(五)

然後下週如期5/4(一)至新公司報到


今日電話去原公司,結果原公司告知,未於1個月前提職(公司章程!?)

所以上班日只到4/27(一),就這樣…超錯愕…



勞基法1年~3年,應20日前提離

我這的問題在太晚提離職吧!?

但公司可以這樣都不通知直接設定上班日到4/27(一)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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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5-04-30
可以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5-03
20天是要求勞工的交接日 如果公司不需要你交接當天走也OK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5-06
他要給你非自願離職
Eden avatarEden2015-05-10
很公平了
Cara avatarCara2015-05-13
只要你剩下來的特休有換到錢,是不違反規定的
Enid avatarEnid2015-05-16
嗯,特休有拿到錢的話還是沒問題的,但預告期20天沒錯
,公司要求你一個月是比勞基法差所以不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