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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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某甲有銅盤及瓷瓶兩件古物,同遭A機關誤為違禁品而下命沒收,
並且在某甲尚未向A機關表示不服時已執行完畢。只不過在兩件古物運送返回A機關之際,
瓷瓶因執行人員不慎而打碎,無以回復;至於銅盤則完好,歸入A機關所占有。
準此,試問:某甲針對該兩件古物之誤遭沒收,應如何完整有效地救濟其權力?
(102年三等書記官)

想請問觀於"銅盤"的部分
救濟要打

行訴196I 公法上結果除去請求權

行訴8II 撤銷一併請求給付訴訟

有詢問過兩位老師
但是所給的答案不同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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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4-07
我的想法是 我曾看書 實務做法 先經訴願機關停止執行未果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4-11
再向行政法院申請停止執行 另外有部分學說認為 法無明文規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4-13
定停止執行必須先經過訴願 因此 可直接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04-17
執行 接下來是如果是針對沒入處分 應該用撤銷沒入處分並一
Oscar avatarOscar2014-04-18
並請求給付訴訟 或者是在撤銷訴訟同時 請求請恢復原狀
Irma avatarIrma2014-04-18
兩者差別是 在撤銷行政處分判決前返還(回復原狀) 判決後
Olive avatarOlive2014-04-18
(回復原狀或賠償) 另外還有一個方法就是 國家賠償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4-19
我想應該不是答案不同 而是方式不同 這三種都是救濟方法
PS. 以上純粹個人看法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04-23
謝謝S大大的講解~所以這兩種都可行!!!
Annie avatarAnnie2014-04-28
應該來說有三種 不過從題目來說 瓷瓶已被打破 所以請求恢
Dora avatarDora2014-04-29
復原狀 沒啥效果 而國賠有一個爭點是行政處分違法性審查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5-03
的問題 所以 我認為撤銷訴訟一併求給付訴訟 是比較有效
Linda avatarLinda2014-05-03
的方法 以上純粹個人意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5-04
怎麼會是結果除去請求...打破了是怎麼除去這狀態= =
應該是一併請求給付訴訟這個才對,實務上也是這樣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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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a avatarUla2014-05-04
A大您好~~"銅盤"部分並未打破唷^^
David avatarDavid2014-05-09
喔喔!那我看錯了,如果是沒入,我覺得適用結果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