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職兩頭空 求助無門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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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JFuPEt2 ]

作者: bigproblem (討海人) 看板: Tech_Job
標題: [新聞] 轉職兩頭空 求助無門
時間: Sat Apr 5 12:27:54 2014

之前常看到有人這樣被新公司婊 可參考這篇新聞做法


轉職兩頭空 求助無門 http://0rz.tw/GhUU6
2014年04月05日

【陳思豪╱台北報導】求職要小心!有民眾向《蘋果》投訴,剛找到新工作,卻在上班前
幾天被告知「不用來了」,但因她依法早把原來工作辭了,新工作卻泡湯,意外成了失業
族,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卻因勞動法令無相關規範、求助無門;她痛批政府不顧弱勢勞工
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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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舉證僱主錄用

住在北市的鄭小姐,在網拍公司工作2年半,因熱愛棒球、籃球,看到某運動網站在人力
銀行求職網刊登徵才訊息,決定轉換跑道,並經面試後順利錄取。鄭小姐說,因她在原任
職公司工作逾2年,依規定須在離職前20天告知,因此她提前遞辭呈,沒想到才辦完離職
,新公司竟在她報到前5天,告知「因人員調整,原先的缺沒有了,不用來了」。鄭小姐
抱怨,她依《勞基法》、提前20天跟公司提辭呈,卻落得此下場,深覺冤枉。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朱維立直言,該案明顯是當事人權益已受損害,政府就算沒立法
,也該針對類似個案,建立調解機制,為受害者請求損害賠償。

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說,個案是雙方未建立勞動契約,無法裁罰業者,若造成損害,建議
當事人走民事訴訟。若能以LINE、email記錄,舉證新僱主錄用她,契約就算成立;官司
若打贏,從新工作原到職日到勝訴當日,薪資都須照付。勞動局並以此個案提醒求職者,
找到新職缺要取得書面證明,再辭原工作,保護自己。

求職建議事項

◎建議
.掌握5不: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便簽約、不交證件
.掌握3要:要家人朋友陪同、要存疑、要確認公司是否合法
.列印或存檔求職資訊,錄取時取得書面證明,再辭原工作,以備日後發生勞資爭議可舉

.應徵時應主動詢問薪資、給假及勞健保等權益
◎申訴
.1999市民熱線
(02)2720-8889轉7018、3320
.勞動部
0800-085-151
.北市勞動檢查處
(02)2596-9998
資料來源:北市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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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4-04-08
到底是記者亂寫還是局長法律常識不足
勞動契約口頭約定即成立
Kyle avatarKyle2014-04-10
barry06很有常識 應該要舉出條文 不是一句你的話就決定
Erin avatarErin2014-04-13
barry06 你也太理想派 口頭約定只要僱主不承認你拿他
沒轍 就算要上法庭或調解也是需要舉證的好嗎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4-16
我的重點是 局長不該講出這種話
Rae avatarRae2014-04-17
現在的馬是約聘性質,一去就要簽約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4-18
重點在舉證吧 口頭offer你有錄到音應該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