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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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戶籍在新北市房子是租的.租了十幾年了!這戶籍家中人員 媽媽工廠臨時工.月收入不到兩萬.大哥結婚生一個小孩戶口已經遷出去了!二哥服務生.月收入兩.三萬吧!三哥鐵工廠臨時工.月收入三萬吧!妹妹專櫃賣衣服月收入兩萬五吧!我也結婚了.大的小孩一歲三個多月.小的三個多月.我殯障業.月收入三萬五.老婆家中帶小孩無法工作!但我也從我三年多錢結婚就不住家中在外租房子到現在生兩個小孩.但我光房租一個月就要一萬二.電費.勞保錢.大的健保錢.小的都還沒辦健保.自己公兩年都有繳.但我沒有健保卡.因以前欠費查有欠四萬八千沒繳清兩所以不給我健保卡.小的現又要在加保了.公司每三個月繳一次預繳三個月.還沒有小的時光我跟大的健保預繳三個月還有我的勞保三個月家會員費等等..每次那個月就要被扣到七千多塊吧!在家小的以後要一萬了耶!小孩每個月的尿布錢.奶粉錢.醫院掛號錢.太太跟自己吃飯錢.油錢.手機錢....薪水根本不夠!請低收入戶補助會過嗎?還是像別人說我家人員太多會過不了呢?!我跟我太太還有了個小孩戶口遷出去就行呢?!要是戶口遷到我老闆家.而暫時還未入住話也行嗎?而還住現租的房子!<請給我一個正確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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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12-05-22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C05373955/o/1512052207...
朋友您好:詳讀您的問題後,以下是一家人提供您參考的見解!依社會救助法現行法規:中低收入戶申請,共同生活的兄弟姊妹已不在審核之列,同址創戶只是精減資料文件以方便辦理,只要符合縣市政府規定,任何變通方法應該是可行滴。若以您為申請人的話,全戶應計人口有:您、您媽媽、您太太和兩個小孩,現依您的家況就所得方面概算如下:您(應以所得35,000元或勞保月投保額核計)+您媽媽(應以所得20,000元或勞保月投保額核計)+您太太(應以基本工資18,780元或勞保月投保額核計)+兩個16歲以下的小孩(屬無工作能力者,應以0元核計)=73,780元/5人=14,756元/人/月,是已超過新北市低收入戶限定額度11,832元,所以不符合低收入戶申請資格;但尚在新北市中低收入戶限定額度17,748元內,所以應符合新北市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註記:您家有未滿2歲的小孩,在加上您太太照顧小孩為就業,應可申請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請參閱】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http://www.sw.ntpc.gov.tw/_file/1588/SG/24704/D.ht... 【請參閱】新北市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服務說明:新北市中低收入戶申請條件,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一)應計算人口範圍: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一親等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第一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一、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四、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五、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六、在學領有公費。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八、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二)審查標準: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101年即17,748元)。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11萬2,500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488萬元。(三)補助項目:1.列冊中收入戶為身心障礙者,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3,500元、中重度以上者,每人每補助新臺幣4,700元。2.補助全民健保自付保險費二分之一。3.未滿18歲之兒童少年,補助全民健保自付保險費全額。應備證件 1.全家應計算人口之戶籍謄本。2.全家應計算人口之財稅及稅籍資料。3.全家應計算人口之最近1年郵局存簿內頁明細資料。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5.視實際需要檢附其他相關證件:包括國中以上學生證影本、最近3個月內醫院診斷書、服役(刑)證明、房屋租賃契約書、失蹤證明、身心障礙手冊、失蹤滿6個月證明等。6.郵局追繳同意書。7.切結書。8.有委託申請者,應填具委託書。 申請方式 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交付方式 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人文課提出申請,經公所初審、市府核准後,由公所通知申請人申請結果。處理期限 工作天:44天。 備註欄 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您 順心如意
Dinah avatarDinah2012-05-22
製問蛀答拳靠護鄉灌票好像粉歪風ㄚ...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5-25
其實是可以過的,只是我不想教你,有部份可以過,有部份不能過。
2012-06-05 01:58:58 補充:
前提你媽媽是六十五歲以上,不然就是殘障或者重大傷病,或者是醫生開立免工作證明者,這樣子才算免計人口,這樣子就可以玩低收入戶。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5-22
中低收入及身障者 國民年金,健保費補助條件
有工作能力無扣繳憑單仍以最低薪資18780元計算, 例如您的太太.
直系(與同不同戶無關)皆計入家庭人口.
旁系同戶已改成不計入.
可在上午去公所找 "里幹事" 查詢.
新北市每年在 "11月初" 申請.
2012-05-31 03:02:24 補充:
您的太太的國民年金可去公所申請補助看看 (申請通過則健保亦自動補助).
John avatarJohn2012-05-24
真辛苦....但不用想低收了再怎遷也沒法過..奇摩打低收入戶申請就有很多說明讓你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