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居留證 - 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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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at 2009-09-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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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從香港嫁來台灣的,快5年了,本應該已可領台灣的身份證,但由於在2008年2月時忘記延期居留證,就是只差那半年,移民署拒絕了我的申請,經過首次於移民署訴願,維持原判,10天內出境,更扯的是說我跟先生是假結婚(是信函內的條文提到),我跟先生也感覺到很萬分污辱,既無查證,又無追蹤,政府公函怎可亂加罪名。
而且過期後我們一直也沒有發現,亦沒有收到任何信件或有關單位告知,直至2008年10月我們去辦身份證時,收件人員也沒有告知,直至收件後兩天才打電話給我先生,說居留證逾期,不能辦理,限10天內出境還要將我的居留證註銷......
他們說得很輕鬆,說出境再入境就解決,但我家有一個小孩,是從香港帶來的,已辦妥認養,雖說出境再入境就好,但我來台在香港中華旅行社辦理的入台證已逾期,從新辦理要14天,那14天小孩誰來照顧,而且我們真的不是故意不辦,只是忘記了,怎不可法外開恩,專案辦理,罰款或再從新計算也可以,反正我們也不是急著要身份證......
再上訴去行政院上訴委員會,我們只是要求合理的解釋,而他們拖了半年(移民已拖了半年,前後剛好一年),也是上訴駁回,維持原判,而我們所提問的,假結婚的污辱半點沒有提及,早前公告大陸新娘放寬逾期重簽,又說我是香港人,不包含港澳人士,香港跟澳門於1997年7月1日已回歸大陸,是大陸的特別行政區之一塊,現在又說香港不是大陸,那香港算甚麼.....又說移民署沒責任去提醒我們,那專勤隊的責任是甚麼,移民署追蹤人口是甚麼,我們一直也有戶籍登記,在居留證逾期前半年搬家,我們也有去申報戶籍搬遷....難道所有的事也是白做嗎?
我們也有疏失,罰款算一種處罰,錢要花就花在有意義的地方上,罰款怎說也是給國家,沒必要花錢買機票出境再入境,加添努力打拼納稅人的壓力.....
事到如今,我們真的不知可以向那部門申訴,從新計算居留日期也沒所謂,只是想討回一個公道,辦理結婚至今已4年了,只有頭幾個月有警察叔叔來我家檢查流動人口(流動人口查核已取消),時至今天,相關單位從沒追蹤,更枉說新移民輔導,這樣可以說是疏失嗎?訴願回函中說我跟先生假結婚,可以提出民事訴訟毀謗嗎?
移民署條文說居留一定期間之計算方式:自定居申請日往前推算,在臺連續居留滿1年(1年內得出境30日,出境次數不予限制)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臺居住270日以上。為何我2年半以來還是只可以延期居留,再請問有沒有香港人有同樣的事發生,有沒有其他出路。。。定居留及定居的定義有甚麼分別。。
Update:
Sheila,其實居留日數從新計算也無所謂,只是不想出境再入境添麻煩,而且居留1年不是可以申請定居的嗎,為何我們再去延期時還是居留證延期,有時真的搞不懂這些法規及條文,某些公務人員是為民服務還是擾民服務.....就是不給我們好過
Update 2:
Sheila,你真幸運,有移民署的人打電話來提醒...
我是2005年7月10日公證,同月去戶籍辦了入戶籍,2006年居留證到期,延期1年半至2008年2月,跟著就忘記了......
最近查看移民署條文說居留一定期間之計算方式:自定居申請日往前推算,在臺連續居留滿1年(1年內得出境30日,出境次數不予限制)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臺居住270日以上。就可以申請定居證,但我們去延期時已滿一年,但還是辦理居留,而不是定居...這樣是不是我們的步驟也錯了...謝謝!
Update 3:
Sheila,但我被收去的還是寫著"居留證"的,是在第一次辦居留證後,第一年到期前,再去在同一張的居留證的背面寫上延期1年半,就是到2008年2月,而且這張居留證已被移民署收走了,還說要註銷,現在都不知該如何......
還有sheila,請問你可不可以在回答中留言,在意見中好像不可付點給你的,這樣我會不好意思的,浪費你很多時間......
Update 4:
Sheila,我是2005年7月10日公證,同月以居留證到戶證事務辦理入戶籍,2006年居留證到期,延期1年半至2008年2月,跟著就忘記了......到2008年的9月,為辦理身份證,收件後兩天說我逾期,限10天出境,內容大致說我們假結婚,逾期,移民署沒責任通知,是個人意願及注意的事項,跟著先生去信移民署陳情,半年後(2009年3月),陳情駁回,原判10天出境,先生再上訴行政上訴委員會,又過了半年(2009年9月即現在),上訴駁回,原判.......現在正準備高等行政法院再上訴...
Update 5:
所以到現在我都還是在訴願中,暫沒有出境,現在我們在想有幾點問題是想不通,(1)我們是結婚後就辦理入戶籍,那時應該是持居留證的,不是應該是要定居才可以辦嗎??是戶政事務署搞錯嗎?? (2)第一次延期時,是在同一張的居留證的背面寫上延期的日子,並沒有換領定居證,我們是初辦者,我們不懂移民署法規,難道連移民署承辦人員也是不懂的嗎??那要這些公務人員做甚麼(3)居留證到期,不可能說是個人意願來推卸責任,若已通知而是個人不辦理才是個人意願
Update 6:
Sheila,先感謝你的費時詳細的解答,但為何你會有移民處的人打電話來提醒你,是不是地區性的問題,你是住台北嗎??
要從新申請入台證不就是要再在香港等14天嗎?還要再辦一次良民證嗎?回來還要像第一次辦理一樣去再去辦醫院的健康證明嗎?不是像移民署他們說的出去再回來就可以了嗎??家裡有小孩要照顧(小孩是從香港帶來的,不是現任丈夫的),怎可掉下14天??
現在聽了你說,令我更為煩惱,本來說只是出境再入境,我也想說就挑一個五六日回去一下,現在最快也要逗留14天...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Update 7:
我也知道沒有結果,但14天不是短時間,國小5年級的女兒同行學業亦會受到影響,唉~真的是兩難全。。。。。其實我不急想要身份證,再等3年5年也無所謂。。。。。
敢問一句,你可不可以將你收到的信函傳給我,當然我會將一切的你個人資料會刪除(包括檔案編號及一切個人資料),不會為你帶來任何麻煩,我只是想先收集理據。。。我知道或許你不方便,我只是唐突的請求一下。。。。。
Update 8:
或許是移民署那一部門發信給你的,因為我知道移民署有分很多單位,請你幫幫我。。。。。。。我絕不會公開你的一切資料,或你可以先將你的資料先刪除,只留下內容及簽發單位就可以了,連發函日期也不會公開,絕不為你帶來不便及煩麻。。。。
Update 9:
我明白,其實我只是想知道是那部門發這類的信函.....
還是感謝你這幾天的幫忙及耐心的解答,你已幫了我很多了,感謝!
Update 10:
因為我是在大家也不知情的情況下,移民署收件人也不知道我已過期,只當一般辦理程序,所以只是收了居留證辦理,並沒有發出境證.兩天後才打電話通知先生的,跟著這一年都是在陳情及上訴.....
anyway...真的感謝你的幫忙及指導.....
Update 11:
已查詢,移民署專員說只會發出單次出境證去香港,在香港中華旅行社辦理快證回來,會以快證辦理30天入台證,時間大約是文件由香港送去台灣,及由台灣送回香港的時間....
而其他的良民證及醫生健康證明全不用,只要入台後30天內辦理居留證,1年後再辦定居就行了,不用再等3年......
感謝Sheila及各位的幫忙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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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09-09-10T21:03
想請問你現在已重新申請居留, 重新領過居留証居住了嗎?
如果是, 是在何時領到新的居留証? 簽發日是何時?
本來大陸和港澳人士的入台政策就是不一樣.
對大陸的政策一向是非常嚴格, 甚至要結婚有二年以上才可以申請來台灣居住的. 而且在台灣還要住滿三年才可以申請工作証工作.
現在才開始放寬某些條例.
而港澳人士來台灣就沒有太多限制.
2009-09-11 00:53:11 補充:
只是居留証逾期, 不管你是外國人還是港澳人士, 都一樣, 就是要強制出境, 要重新申請, 要重新計算居住時間.
當然有香港人試過了. 也是一樣的重新計算. 只能怪自己不記得去延期. 政策如此. 不過, 如果你被認為是假結婚, 你可以申訴被誣告. 不過如果是條文的內容也只是參考用. 大概不會是真指你們就是假結婚. 只是你正好抵觸逾期居留的條例而被迫馬上出境. 沒什麼大不了.
2009-09-11 13:45:22 補充:
你說已連續住滿一年以上了嗎?
而你們的婚姻關係已有三年以上了嗎?
你說的這句我不是看不太明白
「為何我們再去延期時還是居留證延期」
如果你仍是去移民署申請延期的話, 當然只是幫你延期而已.
他們不會主動幫你入戶籍, 是你自己申請的.
你如要定居入戶籍的話, 是要填定居申請的申請書, 而不是延期申請書.
但是要申請定居的話, 條件一定是要有婚姻關係持續三年以上, 而以申請定居當日前推算連續住滿一年, 中間出境少於30天.
2009-09-11 13:54:39 補充: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_menu22....
這是定居申請的網頁, 裡面有申請表下載
在申請表上勾選定居證.
這就是申請定居的程序, 先申請定居證.
你遞交申請表及有關証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証, 居留証, 老公的戶籍謄本, 掛號回郵信封等. 他們收件後要等兩星期左右.
查證後無誤, 定居証就會直接寄去戶政事務所. 而你也會收到通知函叫你帶戶口名簿及身份証用的照片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入戶籍, 領身份証.
2009-09-11 14:05:48 補充:
申請定居時, 你的居留証是先收去的.
如沒有問題就會寄通知函, 如有問題, 他們會來電話通知. 或是以信函通知. 不過大都是電話通知.
我們一家人, 最後一位成員是去年申請入戶籍的.
當時居留証正好是快到期前的兩星期, 移民署就有人來電話提醒延期.
不過當時我們正好已申請了定居. 所以我們告訴他們之後, 主管接聽查了一下就說知道了. 之後不久, 通知函通知我們可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入戶籍.
過程就是這樣.
2009-09-11 17:10:57 補充:
你上次應該是去申請定居証, 而不是申請延期.
因為如你到現在為止也已連續住滿一年以上. 而又沒有出境過, 你現在就可以去申請定居証的. 申請事由勾定居証
你下載申請表格吧, 是要先申請定居證先的.
申請後等通知函. 通知函寄到叫你去登記戶籍, 你就可以去登記戶籍, 然後就可以領身份証.
不用再去延期啦.
http://www.immigration.gov.tw/immigration/FileSyst...
這個是申請表網址, 把它印下來填吧.
2009-09-13 01:35:55 補充:
我想再問清楚, 再把需要的內容打在回答裡.
我想知道你現在是否已重新申請居留, 移民署重新簽發了新一張居留証給你了嗎?
因為逾期居留的那張居留証, 因為已超過限定的居留期, 所以視同無效, 自動註銷的. 他們要收回過期的居留証是正確做法.
你當時被迫出境回香港再入境台灣, 是必須重新再次申請居留, 再領新簽發的居留証的. 到底你現在是否如我所說的. 已有新簽發的居留証?
如果有的話, 那你就必須從你入境領到新居留証計算連續住一年以上, 才能去申請定居的.
2009-09-13 01:36:07 補充:
照你的描述的情形, 你是2008年10月被迫出境回香港, 再次申請入境台居留. 那你如果重新領到新簽發的居留証, 也還不滿一年吧! 是不是?
不過也快到了吧? 你可以再說清楚的.
2009-09-15 10:44:11 補充:
我現在才知道你現在實際情況.
你現在的情形是這樣的. 你是居留証逾期居留. 因為你忘記去申請延期.
就算你上訴到高等法院, 判決還是不會改變的.
因為你的案件只是很簡單的居留証逾期居留. 這是移民署法規. 你不是因為什麼外力(天災, 意外)導致無法在到期前去辦理居留証延期. 你們只是忘記了. 所以沒有有力的證據理由可以上訴成功的.
現在我建議你們不要再浪費時間去上訴. 你還是依法規回香港, 然後再重新申請入台簽証. 就像第一次申請在台居留的程序.
你當初結婚後申請居留証的不是入戶籍. 你們結婚後, 你先生必須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他的個人戶籍資料, 而不是你的個人資料. 他必須把你登記為他的配偶, 他的戶籍的配偶加上你的名字, 他的身份証要換新的, 因為身份証配偶欄要填上你的名字. 這樣他才可以以保証人身份, 幫你申請在台居留. 所以你才能申請得到以結婚關係依親居住台灣. 領有港澳人士在台灣居留的居留証.
居留証要在每次的效期前到移民署辦理延期.
如果想要定居台灣的話, 如果是結婚後馬上申請居留証的, 就如你們那時候的情形一樣, 那你就必須等待三年以上, 即是結婚要滿三年以上, 而且在台灣每年住滿270日以上(或是在期間有生育小孩, 就不必等三年), 你就可以再向移民署申請定居証定居台灣入戶籍領台灣身份証. 居留台灣或入籍台灣做台灣國民是個人意願, 移民署不會主動替你入戶籍的, 也不會主動要你去辦居留証延期的.
在初次申請居留台灣收到居留証時移民署應該有附上居留須知給你注意的(我們以前也有收過).
因此, 有些人的確在居留証到期前, 不想再居住台灣, 就會在到期前出境回去. 不想再入台灣. 如果想再繼續居住台灣, 就要去辦延期繼續住在台灣.
所以, 如果在到期前沒去辦延期, 又不出境, 而且等到過期了還留在台灣的, 這就是逾期居留, 等同你未結婚前, 拿入台証到台灣, 而入台証在到期時沒有出境仍留在台灣一樣的道理, 這就是逾期居留. 所以必須在10天內出境的.
現在你的情形就是這樣, 你必須回香港重新辦理. 沒有上訴的理由.
不要再浪費時間, 因為你們已結婚三年以上了. 這次你只要回香港重新再去申請入台証, 然後再去申請良民証, 然後等入台証出來後, 再回到台灣的大醫院做健康檢查拿健康証明, 帶著你的入台証, 香港護照, 香港身份証, 先生的戶籍謄本, 保証書, 下載居留申請書填好, 再去移民署申請新的居留証. 就是像你2005年當時申請居留一樣. 不過今次不需要去管區派出所報流動人口, 因為法規已省掉這個程序了.
這是申請內容, 你可下載申請書, 你要先申請的是港澳居民居留証: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_menu22....
你收到新的居留証後, 你要連續在台灣居住滿一年後(可出境少於30天), 你就可以再向移民署申請定居証.
不過, 你要記得先去移民署辦居留証延期先. 延期後再去申請定居証. 這樣居留証就不會過期. 要切記.
這是申請定居証的內容, 這時候, 你申請的是定居証: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_menu22....
你帶同你的居留証, 先生的戶籍謄本, 香港身份証, 到移民署申請定居証.
人員這時候是會收走你的居留証的, 因為你要申請定居証, 也就是要做國民領身份証, 所以居留証是會先收去的.
等兩星期左右, 移民署會寄通知函叫你可以連絡戶政事務所, 帶戶口名簿, 你身份証用的照片, 去戶政事務所辦初設戶籍登記, 入戶籍, 再等人員制作身份証, 大概一刻鐘就做好你的身份証. 你就是正式成為的台灣人民.
之後, 你可以透過旅行社或是親自到外交部申請台灣護照. 英文姓名可以直接依你的香港身份証上的英文名字登記. 只要出示香港身份証証明就可以.
我以上的說明, 希望你看得明白, 如有疑問可再問.
2009-09-15 10:59:48 補充:
這的確是個人意願.
沒有人可以有權力強制一個外籍人士居留台灣
沒有人可以有權力強制一個外籍人士當台灣國民.
除非是犯了什麼罪才有什麼強制拘留, 或是逗留.
上年移民署有來電話提醒我們快到期要記得延期, 這可能有太多人忘記了還是不懂. 這是義務通知.
因為在申請居留台灣時本應該要了解自身的居留權益.
你同是香港人, 應該知道香港法律還比台灣嚴格
台灣人在香港逾期居留, 一樣是強迫離境的, 要重新申請.
也不會預先提醒或是義務告知的.
2009-09-15 11:04:14 補充:
我的確有遇過同是香港人忘記延期.
他們也是只好回去重新申請.
所以你不要浪費時間了. 快點辦理, 提早時間去入戶籍拿身份証.
這樣以後就不用煩惱延期的事情了.
2009-09-15 16:08:08 補充:
因為你之前的居留証已經過期了. 你必須出境後重新申請居留証. 之前的居留期間的時間及之前申請的都已是過去式. 以前的良民証是以前申請居留時用的. 以前做的健康檢查, 也是為以前申請居留時用的.
你再次回台灣, 是要再次重新申請居留証就是重新辦理.
但是現在必須重新申請新的居留証. 你的其他的証明文件也就要再一次申請辦理才可以. 因為所有証明文件都是有時效的. 2005年時候的良民証不代表你現在2009年或是將來的良民証也是一樣. 這點你應該明白.
所以你回去就是要再重新申請的.
2009-09-15 16:08:33 補充:
你有小朋友要照顧, 如果你台灣真的沒有人可以代為照顧, 那你也沒有辦法只能和小朋友一起回香港吧. 等你入台証申請到, 良民証申請完再一同回來台灣.
這真的只能這樣. 沒有別的辦法了.
所有人都沒有特權, 一樣是要重新申請的. 程序完全一樣的. 真的不要浪費時間了. 早點回台灣申請居留証, 住滿時間就能早點申請定居証入戶籍拿身份証.
我們是在高雄, 我們去年是第一次接到他們的電話通知. 而去年及前年在到期前一個月都有收到移民署的來函提醒居留証快到期, 如不延期就要在效期前出境, 如要延期就要在儘早去辦延期的提醒內容. 我相信不是只有我們才會收到吧. 其他人應該也會有收到移民署的通知函的吧.
2009-09-15 16:14:27 補充:
回答內容說我已超過字數了. 我在意見回覆你.
總之你要定居台灣的話. 現在不要浪費這些時間了.
早點回香港辦理就可以早點時間入戶籍.
不要想太多了.
上訴是沒有結果的. 一樣要你先出境的.
2009-09-15 18:19:24 補充:
真的很抱歉, 這都是去年及前年的事情, 我都已經丟掉了.
而且因為都有去延期及申請定居了.
那通知函就更加不會留下來了. 所以無法給你做參考.
就算給你拿到了也沒有用的. 移民署通不通知也是義務. 與移民署法例不會有影響的. 你不是第一次就沒去延期. 你已辦過了一次, 你怎都知道自己可以在台灣能逗留多久的時間. 若是自己的逗留限期忘記了過了期, 能怪誰呢?
2009-09-15 18:21:00 補充:
我們在台灣不是只住了才幾年, 我們已住了十年以上, 我有一位家人拿居留証已超過6, 7年以上, 以前早幾年沒有移民署的人提醒過我們的, 都是我們自行去延期的. 我之前說過了,「在申請居留台灣時候本應該要了解自身的居留權益」我不是為誰說話. 這是基本的認知.
你們的上訴, 真的是沒有什麼結果的. 因為最大的責任本來就是居留的人. 移民署已經給與居留台灣的期限, 也明顯印在或是填在居留証上了. 所以自身的居留期限是到何時必須要記得才對. 這點就法官判決就已是屬於你們的問題大於移民署的問題了. 何必浪費更多時間上訴呢? 肺腑之言, 經驗之談, 你真的想清楚吧.
我只是把實際情景告訴你. 你不要見怪.
2009-09-15 21:31:18 補充:
是哪個部門我真的沒有留意看到. 好像也沒有寫明部門的.
就只是左上角是移民署名稱及地址(台北的), 類似報表白色的紙張摺起來的, 我們的地址都是用列印的. 不過裡面內容是已印刷好的(就是通知居留証快到期, 不延期就要出境, 要延期就儘早去辦的內容).
而還有對於大陸配偶宣導的一些內容, 什麼要印指紋等的宣導內容.
他們當時收走你的居留証應該有給你出境証限你10天內出境的吧.
2009-09-19 17:53:35 補充:
不用再重辦良民証及健康証明就最好不過了.
以前是要重辦呢!!!
所以你最好真的請他們辦出境証給你, 而你回香港即去中華旅行社申請入台証.
回來後再去移民署申請居留証.
等你居留証拿到住滿一年就可以申請定居証.
不過你要看清楚居留証的有效期.
如果是18個月的就沒問題, 如果是一年的, 請記得先延期再申請定居.
現在我都不知道重新申請新居留証是18個月的還是一年有效的了.
只要在有效期內, 而你又連續住滿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請定居.
交件後, 正常是兩週就收到通知函叩你去戶政事務所入戶籍拿台灣身份証囉.
2009-09-20 17:20:15 補充:
我要流口水了... 尤其是午餐肉, 玉泉忌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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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omas
at 2009-09-13T23:38
Sheila,我今次會盯緊的了...見過鬼還不怕黑喔....現在是18個月的,所以滿一年還沒逾期就可以先辦定居證了,我已勸服老公了,為了那二年半可能要賠上更多的心思及時間花不來,倒不如利用時間多賺一點錢,我們又不急著領身份證.....移民署說不用等14天,會盡快幫我辦,只要我回港後盡快去中華旅行社辦理後,致電回來通知,他們會注意收件後立即辦理,4~5天應該就可以了,當回去購購物,兩箱出前一下,午餐肉,廖孖記豆腐乳,忌廉汽水......(清單已一大張了)再回來,解解女兒思鄉病帶香港的食物回來給她也不錯....
2009-09-20 18:45:15 補充:
你來桃園我請你吃吃喝喝呀....哈哈......過時不候....keke~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09-09-13T04:31
太過份的政府,發動抗爭一會改

工作傷害權益問題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09-09-10T00:00
我在8月19日時下班前受傷
左手掌被玻璃割破 深深的割了兩邊
聽醫生說割斷了兩條肌肉 縫了10針左右
當下因為緊急 沒有用所謂的勞保去就醫 ...

真的很煩什麼都叫我用我有點不耐煩了(內容很長)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09-09-10T00:00
現在我已經大學畢業了
我是想說考完國考(8/1-8/2)和七月份過後要住院(之前還沒畢業時身體就有點問題,醫生說要住院,只是我想說考完試再說)再開�� ...

胃部~心臟~哪裡出問題

Mia avatar
By Mia
at 2009-09-10T00:00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心臟總是跳的特別快,伴隨著嘔心,嘔吐,吐又吐不出東西,就好像吐胃酸,尤其是我在靜止狀態,跟飯後~飯前的時候,都會發� ...

為什麼在上班時間發生了高血壓引起血栓塞的而死為什不能當做職災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09-09-10T00:00
我有個問題想問大家,那就是在工作人感覺不適去醫院看診結果醫生說高血壓引起血栓塞要開刀..結果造成患者死亡..請問這個算是猝死嗎???

手腕拉傷之後能做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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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09-09-10T00:00
我的工作是在出版社做電腦排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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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