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薪水被扣留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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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4/22到職,很清楚只簽了競業條款,5/25提離職時忘記錄音。

我從事業務助理,因工作量太大覺不適應且與面試時談的職責完全不同,在5/25號(一)提
只做到五月底。

老闆表示,等找到下一個人交接好再走,因為上個人的經歷(帶我的人),離職日被拖到兩
個多月新人來才走,所以
::我很堅持就是做到五月底最多六月二號::

我離職早上是將離職信放在老闆桌上,當時我還有拍照留底。內容也有提到『不得以任何
理由預扣薪水』!
6/5號發薪日,其他同事都有領薪,唯獨我沒有。

資方很生氣說我沒有交接就走,我這就有疑問了… 因為我到職才一個月還很多都不會,
我表示無法做交接,但是 我有留工作流程的紙本(有告知老闆)且提前告知離職。

想請問各位,我接下來申訴勞工局,會要我本人出面領回薪水嗎?或是,有完全領不回來
的個案?
有過申訴勞工局的版友,成效是如何呢?
我也有想走法律途徑,但不知道花費多少…

謝謝大家,撥空看完冗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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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5-06-10
先打電話去問 是不是改現金發要你回去拿 (問的時候錄音)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6-11
若都不發,就打給當地勞動局,說前公司延遲發薪。
Hedda avatarHedda2015-06-12
建議過幾天再打電話時間拉長點,更能證實雇主延遲不發!
Hardy avatarHardy2015-06-13
我是原po, 了解 我會採用這方式看看。但也看到網路上寫
http://i.imgur.com/OceqJvy.jpg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6-15
也有主張說勞工提供勞務,資方就不得以損害公司為由不給
付薪水。像這個
http://i.imgurcom/9dNC6LR.jpg
我好想這家劣質公司受到懲罰!!
Erin avatarErin2015-06-16
理論上申訴一定贏 但要確定有沒有所謂的工作守則
Jacky avatarJacky2015-06-19
做一個月的助理是有什麼鬼東西好交接……申訴他就會
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