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沒薪水還要被告?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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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gret7851 (阿哲)》之銘言:
: 不好意思,文有點長。
: 我很少發文,所以如果敘述的不好,也請多多包涵。
: 大概情況是,我早上打給保全公司的主管說,因為工作環境不適應的情形,

謝謝網友的關心,我在剛剛早上打了電話去給勞動局諮詢了。

勞動局人員的回覆是說,不管做幾天,就是該給薪資。

又說,我還沒滿三個月,離職沒有義務進行預先告知。

還說,公司不太可能對我做提告的動作,且也沒什麼可以告的。不會告,也無法告。

但他說,不知道我當初簽的文件內容是如何,不過簽約內容只要違反勞基法就失去效用。

接著還請我去當地勞動局申訴,網路申訴也是可以。

當然,我就立刻上網去申訴了。

勞委會與勞動局都各寄一次申訴表。

如果還有後續發展,我在與網友詳說。


不過我還是有些擔心,對方會不會因為我申訴不爽,隨便弄個什麼名目對我提告。

我不擔心跑法院,我也不擔心去勞工局調解。就算浪費時間我也在所不惜。

因為對方態度惡劣!!還威脅我要提告!!所以就是一種氣、一種奇蒙子。

我只擔心,萬一還真的被他告成功了,那我就麻煩了。

不過擔心歸擔心,不管結果如何,我並不後悔提出申訴。

現在好工作難找,薪資又低,資方態度一個比一個還惡劣,

如果每個資方都這麼鴨霸,態度都可以這麼惡劣,我們小勞工還要忍氣吞聲,

那就枉費這民主法治的社會了,乾脆回到封建的莊園時代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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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3-05-06
確實沒什麼可以告的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05-10
資方態度惡劣在於將"罰款"看成繳費 且沒有羞恥心
Ina avatarIna2013-05-12
實際行動給推!
Carol avatarCarol2013-05-16
推你的態度!!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5-17
不管工作多少天,資方都要給勞工薪水,要是勞工未滿三個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5-20
離職不需要提前告知,當初簽的協議書,如有抵觸,皆不成立
勞基法已無試用期此東西,不管做幾天都要付幾天的薪水
Mason avatarMason2013-05-23
要告還是可以告 只是會不會起訴or被判刑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5-26
推! 加油!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5-29
只有我覺得該擔心的不是合法途徑嗎?(汗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6-01
保全公司採取非法途徑,似乎也是有可能的((汗
Kumar avatarKumar2013-06-03
Kumar avatarKumar2013-06-06
所以他不是告你 而是可能揍你 小心人身安全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6-09
推樓上 搞到人家不爽有可能 你玩不贏人家 保全黑的很多ㄚ
Hedda avatarHedda2013-06-11
被揍我就投訴蘋果,在法院提告。弄死我他們就別想做生
Cara avatarCara2013-06-12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反正我就是個小勞工。
Kelly avatarKelly2013-06-15
推 勇氣
Oscar avatarOscar2013-06-16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6-18
加油!!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6-19
推擬採取實際行動 也推你不怕資方恐嚇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6-21
希望你國考準備順利 也希望隨便恐嚇員工 不發員工薪水的
爛公司倒閉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6-21
加油! 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