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特休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有爬文了


目前打算在2/10提離職
因為公司發薪日是10號
為了確保能拿到一月的薪水所以打算在領薪那日提出辭呈


原本想於2/24~2/26請特休,但公司不准假
剛好也有轉職的打算,所以乾脆提前提出辭職
我是在102/10/28到職
特休在滿一年來還沒休過

想請問
(1)如果辭呈提出,特休部分是可以強制休完嗎,還是就算提出辭職了,公司一樣可以不
給請特休?

(2)剛剛翻了一下公司的員工規章,公司有說特休未休完也不折現,剛剛已爬文有人說會
不會折現是依據各公司規定
也有人說已有法規規定沒休完就一定要換成薪資給你
我不太確定現在哪方說法是正確的?


其實我目前打算2/25和2/26先請特休,到時2/24直接在當日請事假,如果連事假都不能乾
脆曠職算了…

不過如果我2/10提離職,公司也可能要我交接兩天就走
這樣我已請的兩天特休也只能就摸摸鼻子算了嗎?

現在真的是滿苦惱的
還是在今天提離職…這樣就不用煩惱2/24後的請假問題了XD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1-27
沒規定要強制休完 你就提離職前休吧
Lydia avatarLydia2015-01-29
補薪資是你還在職的情況下明年補給你的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1-30
最好是先休完 再提離職 省一堆麻煩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02-01
是有規定特休沒休完只能折現,怕公司不照規定來的話,就
先休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