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特休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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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15年前的11/30進前公司
,於今年4/30離職

5/5收到薪資,發現公司沒把109/12/1過後的特休20天算給她

打電話問前公司老闆,他回:未滿一年不能領(要做到11/30才給)

打去問勞工局,對方說,特休可以領20天
意指從109.12.1~110.4.30是可以領整年度的特休金,對吧…

請懂這方面的版友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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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21-05-13
你老闆的解釋是錯誤的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5-15
正常狀況滿了就有20天,除非他公司是預支先給假
Hedda avatarHedda2021-05-16
不過這麼久以前的公司應該是沒有先給假這種風氣吧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5-17
勞基法是做滿就有,去年12/1滿14年後就可以休20天,如果離
職前就休光光,老闆也不用額外付錢,若是未休完,剩下的老
闆要折算日薪發給,所以算現金是不划算,因為在職休假,老
闆選要付勞保與可能的健保
Iris avatarIris2021-05-19
對,只要他在離職前已經滿了那個年資就要給,不少公司會用
不同歷制的方式把這塊吃掉,比如歷年/週年制之類旳
Oscar avatarOscar2021-05-22
今年特休天數是去年全年的,老闆當然要給,聽他在唬
Eden avatarEden2021-05-24
你老闆在虎爛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5-25
她2個月前還發現公司低報投保薪資,還因此惹得上面的不
高興… 開始找她麻煩,她才離職的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1-05-26
直接檢舉公司了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1-05-26
檢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