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違約金問題?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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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派遣公司簽約,到要派公司上班。
當時有跟派遣公司簽約1年。
現在一年還沒到,想提前離職。
派遣公司說當初合約有寫提前離職要賠教育訓練費10000
還有8月的班表已經排好,8月中途離職要賠之後沒上班那幾天的錢,
不只是領不到那幾天沒上班的薪水,還要另外賠那幾天的錢。
且表示要派公司主動開除的話,也要賠以上那些錢。

現在我要離職前,還要我簽切結書,在離職之前不可以缺勤,
不然要以每小時150賠償,另10000變成違約金。

記得訓練時的那10天是簽領8720,可是卻要賠10000的教育訓練費+沒上班的錢。

請問合約上有寫的話,這樣合理嗎?

如果派遣公司這樣要求,可以要求派遣公司出示要派公司要給我的薪水
及派遣公司實際給我的薪水,如果有少可以請派遣公司返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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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14-08-17
並不是合約有寫就有理。違反勞基法在先的合約=無效合約。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8-20
有簽約金嗎?
Lucy avatarLucy2014-08-24
拍拍.. 涉及層面很廣 建議找勞工局 詳細討論以保障權益?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8-28
勞工局 效率還不錯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9-01
基本上直接去檢舉,反正派遣問題一堆
就欺負不懂法律怕事的勞工,為了權益去爭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