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 面試
By Mia
at 2017-02-16T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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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帶有深切的主觀意識,勿戰,但歡迎討論。
朋友A接到面試通知,對方請他先在家試修合約。
A修完後寄給我看後,我一一挑出問題點:
「我看到這份修改,會覺得這是個認真的人,但沒有處理過這類型合約。」
「我是看網路的啦別這樣。」
「你是看那些律師所寫的文章吼?」
「對啊,不相信你去google。」
我是法務,東吳法律政大法研,沒牌沒當過律師。
工作真的要說不長今天加了加自己也嚇到能看的只有兩年半。
我會走法務是因為研究所時參加法服,律師學長說了一句話:
「法律系的學生,大學,好好玩多認識一點人就好。
最後一年再好好念書,大家都不笨這也不難。
等你們考上律師之後會發現,這行最重要的是人脈。
很多產業都有它們的know-how,沒有這些背景知識只懂法律一點用都沒有。」
我很閉俗,大學認識的人不多,
一畢業便立志到公司學這些我必然空白的know-how。
律師與法務有什麼不一樣?
B,律師多年最近轉法務。
「你當律師所學到的東西到公司好用嗎?」
「完全用不到。」
老實說我有點意外,但也證實了我的想法:律師與法務是不一樣的專業。
同樣的契約,律師是修到客戶滿意,
法務是保護公司利益之外也要讓對方願意簽,
而除此之外,該份契約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業界常規是什麼?
怎麼樣對於客戶比較不刺眼得以達到目的?
公司在產業鍊的位子在哪裡?與各個廠商與客戶之間孰輕孰重?
這些都是公司法務不斷的協調、衝撞,甚至是被退貨的經驗值,
律師通常修改契約都是一次性,沒有辦法像公司法務經歷過程。
種種的差異就使契約的可用性有所差別。
朋友A所修的契約,看起來條條有理,但明眼人會覺得外行:
只是因為律師的文章並沒有與業界接到軌,以致修了浮在半空中的條文。
但這些並不是否認律師的價值,真的要說也是雙方看契約的視角不一樣,
這份契約拿到法庭上會發生什麼事?律師總是經驗較為豐富得以給適切的意見。
這其實也就產生了某些歧異,畢竟在商業行為中,大部份的爭議都不會走到法庭,
但也可能就各種特別的考量,公司法務有必要請律師過目。
法務的價值對於契約就是收放之間的判斷,以及,知道怎麼樣收與放。
或者也是一些情況在實務上會遭遇到什麼問題,
譬如說,智慧財產權的訴訟很難達到終局判決,於此前提,契約應如何制定為妥?
不同產業之間的交易習慣不一樣,所以注意的事情也不盡相同。
最簡單的就像是驗收程序,有的產品的瑕疵可能一望即知,
有的產品需要打開檢視,有的產品無法驗收頂多確認數量跟規格,
這些就影響著驗收期所訂的天數;
有的產品全檢,有的產品用驗收標準(就是抽驗瑕疵達一定比例全數退貨),
什麼樣的產品適合哪一種方式,什麼樣的產品訂定驗收標準其實沒有意義?
一些瑕疵平常可能會出現在什麼地方?這點怎麼從條文預防?
這些都不見得會是產業之外,甚或是公司之外會知道的事情。
所以法務,或許對於內勤單位都是,很重要的事是「接地氣」。
我們的貨怎麼出,怎麼收,客戶怎麼下單,下單的紙本又是什麼?
很多眉角都很小,但對於契約判斷它很有可能會是大家都沒有注意到的要點。
就長遠來看,找工作是產業大於一切,
它很確實的影響了相同程度的人獲取不同薪水。
但如果身邊的朋友感到徬徨,不知道要怎麼選擇,
我會說:「或許你要看什麼產品是你真的有興趣,能夠好好學習的。」
在產業裡面,對產品懂的越多,可以運用的想像以及空間最具體。
看契約要想像力,建構此份契約未來可能的走向;
但不能只靠想像,所有的經驗都是建構想像的基底。
更何況法律都那麼無聊了。
不找個有趣的工作,你怎麼生活?
--
據說,燃香所產生的煙是溝通的媒介,包覆著簌簌的思念與期許,裊裊而上。
就只是怕漏傳了些許訊息,是以緊緊旋繞著,反反覆覆的,直至末稍,消逝。
--
朋友A接到面試通知,對方請他先在家試修合約。
A修完後寄給我看後,我一一挑出問題點:
「我看到這份修改,會覺得這是個認真的人,但沒有處理過這類型合約。」
「我是看網路的啦別這樣。」
「你是看那些律師所寫的文章吼?」
「對啊,不相信你去google。」
我是法務,東吳法律政大法研,沒牌沒當過律師。
工作真的要說不長今天加了加自己也嚇到能看的只有兩年半。
我會走法務是因為研究所時參加法服,律師學長說了一句話:
「法律系的學生,大學,好好玩多認識一點人就好。
最後一年再好好念書,大家都不笨這也不難。
等你們考上律師之後會發現,這行最重要的是人脈。
很多產業都有它們的know-how,沒有這些背景知識只懂法律一點用都沒有。」
我很閉俗,大學認識的人不多,
一畢業便立志到公司學這些我必然空白的know-how。
律師與法務有什麼不一樣?
B,律師多年最近轉法務。
「你當律師所學到的東西到公司好用嗎?」
「完全用不到。」
老實說我有點意外,但也證實了我的想法:律師與法務是不一樣的專業。
同樣的契約,律師是修到客戶滿意,
法務是保護公司利益之外也要讓對方願意簽,
而除此之外,該份契約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業界常規是什麼?
怎麼樣對於客戶比較不刺眼得以達到目的?
公司在產業鍊的位子在哪裡?與各個廠商與客戶之間孰輕孰重?
這些都是公司法務不斷的協調、衝撞,甚至是被退貨的經驗值,
律師通常修改契約都是一次性,沒有辦法像公司法務經歷過程。
種種的差異就使契約的可用性有所差別。
朋友A所修的契約,看起來條條有理,但明眼人會覺得外行:
只是因為律師的文章並沒有與業界接到軌,以致修了浮在半空中的條文。
但這些並不是否認律師的價值,真的要說也是雙方看契約的視角不一樣,
這份契約拿到法庭上會發生什麼事?律師總是經驗較為豐富得以給適切的意見。
這其實也就產生了某些歧異,畢竟在商業行為中,大部份的爭議都不會走到法庭,
但也可能就各種特別的考量,公司法務有必要請律師過目。
法務的價值對於契約就是收放之間的判斷,以及,知道怎麼樣收與放。
或者也是一些情況在實務上會遭遇到什麼問題,
譬如說,智慧財產權的訴訟很難達到終局判決,於此前提,契約應如何制定為妥?
不同產業之間的交易習慣不一樣,所以注意的事情也不盡相同。
最簡單的就像是驗收程序,有的產品的瑕疵可能一望即知,
有的產品需要打開檢視,有的產品無法驗收頂多確認數量跟規格,
這些就影響著驗收期所訂的天數;
有的產品全檢,有的產品用驗收標準(就是抽驗瑕疵達一定比例全數退貨),
什麼樣的產品適合哪一種方式,什麼樣的產品訂定驗收標準其實沒有意義?
一些瑕疵平常可能會出現在什麼地方?這點怎麼從條文預防?
這些都不見得會是產業之外,甚或是公司之外會知道的事情。
所以法務,或許對於內勤單位都是,很重要的事是「接地氣」。
我們的貨怎麼出,怎麼收,客戶怎麼下單,下單的紙本又是什麼?
很多眉角都很小,但對於契約判斷它很有可能會是大家都沒有注意到的要點。
就長遠來看,找工作是產業大於一切,
它很確實的影響了相同程度的人獲取不同薪水。
但如果身邊的朋友感到徬徨,不知道要怎麼選擇,
我會說:「或許你要看什麼產品是你真的有興趣,能夠好好學習的。」
在產業裡面,對產品懂的越多,可以運用的想像以及空間最具體。
看契約要想像力,建構此份契約未來可能的走向;
但不能只靠想像,所有的經驗都是建構想像的基底。
更何況法律都那麼無聊了。
不找個有趣的工作,你怎麼生活?
--
據說,燃香所產生的煙是溝通的媒介,包覆著簌簌的思念與期許,裊裊而上。
就只是怕漏傳了些許訊息,是以緊緊旋繞著,反反覆覆的,直至末稍,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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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ia
at 2017-02-16T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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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garet
at 2017-02-20T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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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17-02-22T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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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17-02-23T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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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dd Johnson
at 2017-02-25T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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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e
at 2017-02-28T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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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ph Bay
at 2017-02-28T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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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son
at 2017-03-03T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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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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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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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
at 2017-03-11T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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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
at 2017-03-15T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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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ic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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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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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o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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